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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命检察官”张占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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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04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拼命检察官”张占国
靳鹏飞程国清
“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占国,今年49岁,一脸的坚毅刚直。15年前,他从北京军区某部转业到检察机关做经济检察工作。从此,他与经济犯罪分子结下了“不解之缘”。15年来,他怀着对检察事业的一腔热血,先后参与和亲自办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60余件,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56件,处级干部要案28件。凡是他亲手办理的案件,件件证据确凿,案案认罪服法,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他个人先后9次立功,26次受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系统反贪污贿赂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
张占国做检察工作讲一个“拼”字。拼搏、拼命,是他工作的代名词。知道他的人称他为“拼命三郎”。
一次意外的事故,将张占国的膝关节摔成粉碎性骨折。伤势还未痊愈,他听说一名经济案犯潜逃,便不顾医生再三劝阻,拄着拐杖冲出了医院。他拖着“三条腿”上阵指挥,比两条腿的逃犯跑得还快。结果两条腿的逃犯被“三条腿”的张检察长带领干警们擒获。逃犯见状,自嘲地说,真没有想到,自己会栽在这个“瘸腿检察官”脚下。
张占国说,“检察官”三个字“察”字最重要,不具备观察、洞察、明察的基本功,就难打胜仗。所以,他办案总是察之又察。一次,法院宣判了一名被告无罪,检举人却十分不服。张检察长得知情况后,细心地翻阅卷宗,深入地讯问被告,明察暗访取证,终于通过一些蛛丝马迹,查清了被告的犯罪事实,为法院重新审理案件提供了充分有力的证据。由于他办案注重一个“察”字,几年来经他办理的案件中,有的是几换人马攻不下来的“堡垒案”;有的是数年拔不掉的“钉子案”;有的是已被法院宣判,检举人或被告人不服的“疑难案”;有的是关系交错的“蜂窝案”,但在他的深究细察下,都查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案犯在铁的证据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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