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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110”的文明“上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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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做文明“上帝”讨论

  做“110”的文明“上帝”
时下,人们喜欢将服务行业的服务对象称为“上帝”,对人民警察来说,其“上帝”自然是广大人民群众。
“110”报警服务台的开通,以其“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抢,有灾必救”的庄严承诺和践诺,迅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赖。
从“承诺制”到“110”台的开通,标志着社会服务机制的不断优化、文明的脚步大踏步迈进。然而,当公安机关在以最大的努力、百倍的辛劳为“上帝”服务的同时,“110”台却“杂音”频起:“110,我脚扭了,派人来扶一下”,“110,我的钥匙丢了,请帮忙找找”,“110,我的猫上树了,下不来……”。如果这些求助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诸如“110,我们自由恋爱,他对象为什么骂我第三者插足”,“110,怎样才能赚大钱”之类当属拨叫取乐。再如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则需这种“上帝”去负法律责任。
“上帝”是相对的,只有在一定的规范之内,你才是“上帝”。“110”报警服务台是一项社会公益工程,报警量大,任务繁重。而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说,人员、警备等警力因素还相对不足,出警、处警有严格的界限。某些不文明的“上帝”的恶作剧,很可能阻碍报警求助,延误擒敌救助的宝贵战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人民警察奉行的方针。只有支持、爱护和理解“110”,做一个文明的“上帝”,才能使她更好地打击犯罪,成为您的朋友和贴心人。
山东省青州市公安局杨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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