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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切实做好工作稳定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物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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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03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要求切实做好工作
稳定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物价
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国务院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1997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物价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1997年是我国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为使全年各项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保证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各级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物价工作,防止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继续把稳定物价作为治国安民的一件大事来抓。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大局、稳中求进,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加强市场物价的调控监管,确保实现1997年物价调控目标。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完善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组织各部门对物价进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1997年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各地要从严控制出台涨价项目,防止物价反弹。
二、切实组织好副食品的生产和供应。要积极发挥国有商业的主渠道作用,及时组织粮、油、肉、蛋、菜及其他商品的收购、调运、储备和供应,保证节日市场商品货源充足,品种丰富。要适时用好价格调节基金,稳定“米袋子”、“菜篮子”价格。对价格已经放开的重要副食品价格,必要时可实行差率控制等措施,保证其价格不出现大的波动。
三、积极做好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收购工作。当前,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把粮食收购作为关系全局的紧迫任务,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对议购粮要按市场价收购,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定购价时,各地政府要参照定购价制定并落实收购保护价,国有粮食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不得压级压价,不得拒收限收,以防止粮价下滑。要进一步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加大清理整顿乱集资、乱收费等的工作力度,取消各种不合理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证春耕备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节日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节日期间商品零售市场、居民基本服务项目和文化娱乐场所价格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严厉查处趁节日市场旺销之机进行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对严重破坏、干扰市场供应和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要从严查处。
五、加强对各类服务收费的整顿规范工作。要继续下大力气治理各种乱涨价、乱收费,从严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要加强收费许可证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部门要把整顿售票秩序作为搞好春运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厉查处元旦、春节期间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
六、加强对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各级人民政府要密切注视、分析市场价格动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市场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市场平稳、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了解民情,访贫问苦,组织安排好离退休职工、下岗待业职工、低收入职工等生活困难人员的节日商品供应和生活救济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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