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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整顿住宅建设乱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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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03
第2版(经济)
专栏:

  坚决整顿住宅建设乱收费
本报评论员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公布取消了48项不合理的住宅建设收费,并就进一步整顿乱收费,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做出部署。这是国家为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控制商品房价格不合理上涨,促进住宅建设健康发展出台的一个重要举措。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向建设项目乱收费问题越来越严重。据一些地方调查,各种建设项目收费多达上百项,收费额占商品房售价的20%—30%,个别大城市占的比重更大。向住宅建设收费不仅名目多、标准高,而且随意性大、透明度低,缺乏严格的征收程序和管理制度,秩序十分混乱。这种情况,不仅推动了住宅建设投资增加和房价上涨,加重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购房者负担,制约了住宅建设的持续、稳定发展,而且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助长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蔓延,恶化了投资环境。下决心整顿这种现象,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
住宅建设乱收费整顿的关键是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首先应将国家计委、财政部的通知抓紧贯彻下去,要层层公布,逐项对照,逐级落实。凡属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无论有多少理由、有何种特殊情况都要坚决取消;已经取消的,不得以任何借口自行恢复,更不得改头换面,变个名目设置新的费种。要真正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同时,还必须加强对建设项目收费的监督检查。对我行我素,拒不纠正乱收费者要严惩不贷,并要选择典型事例进行曝光,公开处理,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收费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收费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在规定权限以外的任何部门和地方政府均无权设置、审批和调整建设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涉及城市公用事业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收费项目,要本着疏导价格矛盾,明确建设责任,取消重复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严格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范商品房价格构成和商品房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健全完善监管措施。要建立建设项目收费定期公布制度,及时公布合法有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收费范围、执收单位等。让开发企业和购房者了解哪些是合法收费项目,哪些是不合法的乱收费,以增加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凡是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权抵制和及时向政府收费管理部门举报,并不得计入建设项目成本。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收费整顿和加强管理的工作,要结合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这项工作作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经济秩序,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禁止和纠正各种乱收费行为,努力把住宅价格稳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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