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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路”就应还“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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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退“路”就应还“田”
去年十月,一○七国道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镇至咸宁市区段改道整修完工,方便了过往车辆,促进了沿线经济的发展。但在这段六十多公里的线路上,有十四处改道,废弃的公路有近十公里(公路宽约三十米),大部分区段夹在农民的大田中。这些废弃的公路抛荒着,无人过问。当地农民感到非常可惜,可他们又无力退路还田。
希望有关部门在占用新的耕地修路的同时,勿忘退“路”还“田”。
湖北武汉市江夏区驻军某部胡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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