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阅读
  • 0回复

做民法大厦基石——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05
第2版(要闻)
专栏:

  做民法大厦基石
——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
李梦超
王利明,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第一次见到他时,我禁不住为他捏着一把汗:凭着36岁的年纪、单瘦的身材和那间小得让人转不过身来的书斋,他能支撑起这一沉重的头衔吗?
《国家所有权研究》、《民法理论》、《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民法新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法律调整新论》……看过这些几乎与作者等身的论文和著述之后,我们理会了王利明那份举重若轻的淡然。
高质量的立法和执法,需要大批研究成果做基础。王利明对此颇有感触。从执法角度看,目前判案水平还很不适应,有的判决书只有结论,缺少推理的过程。这些怪不得法官,学术界给他们提供的可资借鉴的东西太少了。尽管如此,王利明还是觉得,近十几年才是中国法学研究的黄金时期,因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建设正是从这些年开始的。
1977年王利明考入湖北财经学院时,全国只有几所大学开设政法系。17岁的他当时只想将来做个政法干部,风风光光地到法院或公安局工作。然而13年之后,作为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赴美国密执安大学学习的王利明,却不顾亲友劝阻,如期归国。“对于我来说,美国像一家旅馆,而我只是个匆匆过客,谈不上也不可能为它做什么贡献。”王利明如是说。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