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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和振兴的保证——攀枝花钢铁公司依法治厂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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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0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依法治国

  企业发展和振兴的保证
——攀枝花钢铁公司依法治厂纪实
本报记者梁小琴
30多年前,中国人凭着股不服输的劲头,硬是在崇山峻岭中建起了一座现代化的钢城——攀枝花钢铁公司。如今,攀钢已发展成为拥有10万职工,固定资产150亿元,年产值30多亿,产销75亿的特大型企业,在中国的钢铁生产领域举足轻重。回顾攀钢走过的历程,董事长赵忠玉有个恰当的评价:攀钢的发展,一靠科技,二靠法制。
从建厂之初,攀钢人就不断强化这样的信念:攀钢是“国家队”,不但要有一流的产品,还要有一流的管理。一流的管理从何而来?依法治厂,从严管理,就是攀钢人的选择。
“现代化的企业必须用科学的方法、法制的手段管理,靠领导个人意志、封建家长式的管理,只能使企业停足不前。在企业内部,依法治厂就是要将法律转换成制度、标准,渗透到每个部门,每个工序,干部照章办事,工人干活达标,就是守法。这样,依法治厂就不会是空洞的口号,法制建设也不是轻任务、闲任务。”当过14年总经理的赵忠玉对依法治厂有独到的见解。
依法治厂、从严管理,是现代化企业的必由之路,管理也是生产力。一个松松垮垮的企业,绝不会有好的效益,用法律推动企业上台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是一条事半功倍的路。
再好的制度、没有人执行,也是废纸一堆。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更糟。依法治厂的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各项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兑现,否则,从严管理无从谈起。在《攀钢日报》上,每月公布一次各单位经济责任制执行情况,奖惩结果,干部、工人一视同仁。在攀钢,不但有《攀钢职工行为规范》,更有《攀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守则》、《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每年召开一次干部评议大会,对失职者降工资、扣奖金、摘帽子,用制度来规范干部的行为。
依法治厂、从严管理,管出了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连续性,管出了生产经营的高效率,企业步入良性循环。攀钢在企业管理方面,先后获得了100多个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并在意大利国际管理会议上介绍管理经验,受到中外专家的赞赏。攀钢汽修总厂综合班的郭逢友对记者说:“攀钢的制度是严,往岗位上一站就有标准。严格管理带来了企业兴旺,职工得到了实惠,我举双手赞成。”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既约束企业,也保护着企业,企业只有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才有竞争力。90年代以来,攀钢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和处理经济纠纷,为企业避免、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去年以来,法律事务处审查重大合同35份,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提出修改意见50多条,消灭纠纷隐患,使企业免遭损失。上海某企业宣布破产时严重侵犯攀钢的合法权益,攀钢以法律手段协商,结果将1500万元债权转为其新生企业的股权,此举被有关部门认为是法学实践的一次突破,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称赞。
依法治厂、规范管理,使攀钢职工充分体会到自己主人翁的地位,使企业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和活力,职工们爱岗敬业,尽心尽力干好本职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去年以来,职工提合理化建议近2万条、创效益已超过亿元。到10月底,公司10项主要经济指标有6项创历史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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