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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服务应有硬指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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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06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杂谈

  为农服务应有硬指标
张万富
最近,听到农民反映:近年来,一些乡、村干部实行岗位责任制,搞百分考核。年初立项订指标,年终打分定奖惩。内容主要是催交税费、征收粮食、抓计划生育、搞殡葬改革等。为了确保指标实现,制度“硬”得很,搞“一票否决”;措施也“硬”得很,有的还动用了“小分队”。但农用物资掺假问题、缺肥少电问题、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少数干部以权谋私问题等等,一些干部却不怎么关心。原因很简单,反正没列入百分制考核,与奖惩无关,与职务升降无关。
农民反映的这个问题,恐怕比较普遍。笔者认为,上述几项指标理应完成。但不要忘记,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农民迫切需要乡、村干部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例如,帮助他们了解市场,走向市场,适应市场等。而真正衡量一个农村干部的政绩,不单单要看几大项工作完成得怎么样,更要看为农民服务的质和量。例如,党的各项农村政策,贯彻执行了没有?对有价值的致富信息,收集提供了没有?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帮他们解决了没有?如此等等,都是有关农村两个文明的大事,切不可等闲视之。
笔者认为,乡、村干部在年初制订岗位责任制时,应将为农民服务的内容,作为硬指标增加进去,年终根据为农民服务的实绩,决定奖惩与升降。这样做,既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也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上述几大项工作也更易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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