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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开展冬季“严打”审判一批罪大恶极犯罪分子被处以极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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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湖南法院开展冬季“严打”审判
一批罪大恶极犯罪分子被处以极刑
本报讯记者吴兴华报道:为了巩固“严打”斗争取得的胜利成果,促进社会持续稳定,从去年11月以来,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审结了一大批刑事案件。全省各级法院相继召开了声势浩大的宣判执行大会,一批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被处以极刑。
在冬季“严打”审判斗争中,湖南省各级法院坚持对大要案、团伙犯罪等案件从快从重判决。
如全国十大必破案件之一的李仁义、王勇抢劫案。李仁义、王勇系湖南资兴人,去年3月上旬,李仁义在广东韶关打工时,与王勇等人纠合在一起,先后流窜湖南、广西等地,持自制火枪、杀猪刀等凶器,闯入居民住宅、私营店铺等,采取持械威胁、暴力捆绑等恶劣手段,大肆进行抢劫及流氓犯罪活动。
去年3月30日,李仁义、王勇6名罪犯携带杀猪刀、小斧头等凶器,窜到湖南新化县城关镇贸易城住宅楼,敲开居住在该楼的新化县公安局某副局长的家门,用刀、斧威胁,将该副局长捆绑,抢走“七七”式手枪一支、子弹7发和价值2万多元的财物,作案后逃离现场。
娄底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仁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王二犯不服,提出上诉,省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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