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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兽皮引出一段官司:酒店利用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皮张做装饰品受到查处——墙上挂两年不知已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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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07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两张兽皮引出一段官司:酒店利用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皮张做装饰品受到查处——
墙上挂两年不知已违法
闵红松
众所周知,捕猎、贩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是违法的,但鲜有人知的是,利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成品谋利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广东珠海市金怡酒店就是一例。该酒店利用国家保护动物成品云豹皮和金猫皮装饰咖啡屋,被省林业公安处查获,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金怡酒店不服处罚,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后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情追溯到1995年5月6日。省林业公安处根据群众举报,会同珠海市林业公安分局对位于珠海市吉大旅游路的金怡酒店咖啡屋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咖啡屋墙壁上挂有两张兽皮,调查人员当即拍照取证。两张兽皮经省野生动物保护站鉴定,一为云豹皮,一为金猫皮,分属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成品。
林业公安处认为金怡酒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并依据《规定》第十一条对金怡酒店作出没收兽皮两张及罚款两万元的处罚。
金怡酒店不服,遂于1995年11月22日向广州市荔湾区法院提起诉讼。荔湾区法院经调查,于1996年4月18日作出判决,金怡酒店败诉。金怡酒店仍不服判,于1996年5月2日向广州市中级法院上诉。广州中院经审理调查,于1996年8月19日作出终审判决,历时近一年半的官司以金怡酒店败诉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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