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重视行政诉讼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13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重视行政诉讼工作
行政诉讼法实施六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但是,由于行政诉讼是一种新的法制制度,各地在实施中都普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一些地方的领导同志,对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人民法院受理、审判行政案件不理解甚至进行干预。
二、一些基层人民法院执行行政诉讼法态度不坚决,执法力度不够。有的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行政机关,不敢积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有的遇到阻力畏缩不前,违法动员原告撤诉,或者维持不该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一些行政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行政诉讼法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有的在行政诉讼中不应诉、不出庭、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有的对原告施加压力,采取不正当方式阻止或限制当事人行使诉权或在败诉后打击报复原告;有的个别行政机关不顾大局,严重妨害行政诉讼,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行政诉讼法是我国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是贯彻“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是实现安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是提高行政效能,推动依法行政和干部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坚决贯彻行政诉讼法,不仅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
各级党委应当切实关心、支持行政审判工作,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要重视、加强行政审判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严格执法,公正裁判,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领导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讲政治,顾大局,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正确对待、积极支持行政审判工作,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杜绝干扰、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
行政诉讼法是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一部新法。去年后半年我们刊登了记者的调查汇报《增强法制观念,促进依法行政——佛山香烟案引发的思考》和读者来信《对行政诉讼的思考》等报道。今天又应读者的点题刊登了记者的这篇调查。我们还将在最近一段时间内,继续抓一些这样的报道,希望广大读者,特别是法律界的读者朋友能来信谈谈关于解决行政诉讼难的体会、意见、建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