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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难请的电视台如今也打出了质优价好的招牌,围绕北京国安队的联赛,请看——电视转播权之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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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15
第8版(体育)
专栏:拂面风

  花钱难请的电视台如今也打出了质优价好的招牌,围绕北京国安队的联赛,请看
——电视转播权之争
本报记者任建民
日前,两条消息先后见诸报端:先说北京有线电视台已买断国安足球俱乐部1997年甲A比赛转播权,又说转播权终归北京电视台所有……记者分别采访了国安俱乐部(副总经理杨祖武)、北京有线电视台(体育部副主任宋竞先)、北京印象广告公司(董事长渠万春)和北京电视台(体育部汪永年)等有关方面。
      半路杀出优质优价并举反手一击握紧尚方宝剑
去年12月初,北京国安俱乐部将1997—1999赛季全部主客场电视转播权,通过北京印象广告公司独家转让给有线台。
一直转播国安队比赛的北京电视台去年每转一场给俱乐部3分钟广告时间,共折合60万元。但按照与有线台的合同,国安第一年便可获20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这个价格在全国首屈一指。
没过几天,中国足球协会发出一则通知:中国足协于1994年初,与中央电视台签订了转让甲A联赛在中国大陆境内电视报道权的协议。俱乐部可以从比赛转播权获得收入,但只能与获得中央电视台授权的当地电视台合作。
有线台对此有些气愤:“北京台知道我台与国安签约后,去找中央电视台,再一起去找中国足协,于是下了一个文,直接针对我们与国安的合同。所说的协议,我们没有看到过。”
国安是竞争的受益者:“足协与中央电视台的协议也从没给过我们。但中国足协下文,我们必须照办。现在北京电视台体育部态度较好,正在向台里争取更优惠条件。估计能提高到200万以上,我们对此有信心。”
印象公司损失最大:“合同签完后,有线台用户大增。我们也获得了约600万元的意向合同。现在用行政手段干预了合同,我们的信誉都受影响。我们将向中国足协递交一份申诉,要个说法。”
各方认为,这件事的意义已远远超出了事情本身。
印象:我们先行了一步,扔了一个导火索。这件事后,四川、上海、广州的有线台也与当地俱乐部有接触。俱乐部据此提高了转播权价码。
国安:转播权的问题通过市场来解决是好事,增强了俱乐部的造血功能。
北京台:作为电视台,还是应该有竞争意识,如果甲A的节目不做了,我们对观众也没法交待。
有线台:转播权问题到了非解决不行的时候了。你不转,有人转,一家电视台打天下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培育市场需要公益精神公平竞争利于转变观念
到目前为止,国内电视台只购买两种赛事的转播权:国外赛事和国内足球大赛。转播其他各种比赛,通常由主办单位向电视台付费。比如,去年全国冰球联赛的40万元赞助费中,7万元被用来支付中央电视台两场转播的开销。
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电视台是国家办的,是公益事业的一部分,有义务去转播比赛,满足社会文化生活的需要。跟国家要钱时不讲市场,转过脸却向社会要钱讲市场,电视台不能这样。
反过来,北京电视台的想法也代表了另一种观点,即以中国足球的现实水平来说,比赛主办者也不应跟电视台讲市场。
汪永年:中央电视台与中国足协的协议,是每转播一场给中国足协2分钟的广告时间,当时差不多相当于五六十万。第一年(1994年)足协比较满意,第二年觉得少了点,第三年觉得太少了。其实应该看到,中国足球这几年的发展,离不开电视和其他新闻媒界的贡献。足球火了,足协想多收钱,所以电视台不理解。
其实,现在还有谁不讲市场呢?电视台之间竞争也早已开始。
用北京台的说法,地方台与中央电视台每时每刻都在竞争。京沪粤三地电视台今年联合推出“中国体育报道”节目,就是这种竞争的最新进展。
用有线台的说法,这次争播国安,是闭路电视台与开路电视台的竞争。上海和东方两家电视台沪上并存被认为是电视台有竞争才有提高的一个例证。
丰厚的广告收入和有线台参与竞争,才有这番转播权之争。有线台捷足先登,靠的是出价更高、服务更好,北京台尽管有尚方宝剑,也将付出比去年高得多的价钱。
常听到有人说,国外已实行转播权的公开拍卖,而国内的电视台观念太落后,架子太大,仍用广告时间换取转播权。其实谁也不落后,起决定作用的,往往不是观念。这次如果没有有线台出来竞争,俱乐部敢提出200万元的价钱,恐怕会被认为是想钱想疯了。这当然也怪不得北京台,傻瓜才会愿意花200万元去买60万元就能买来的东西。如果行为转变之前真需要有个转变观念的过程,那也不是靠动嘴、动笔,要靠健全的市场和公平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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