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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顽症树新风聚财力鞍山改革收费管理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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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18
第1版(要闻)
专栏:

  治顽症树新风聚财力
鞍山改革收费管理体制
本报讯辽宁省鞍山市首创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模式,运行4年多,日臻完善,受到各地广泛重视。
1992年9月,鞍山市成立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机构,后来改成现在的收费管理局。这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一大突破,它结束了多口收费、乱收费的混乱状况,变69个部门、1364个单位多头征管为收费局一家独揽、收支分开。按照标准取消480个不合理收费项目,采取直接、委托、派驻收费站三种形式征管。同时改变“谁收费谁花钱”的状况,变消费资金为发展资金,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受到遏制,乱收、乱罚、乱花的现象少了,政府行为得到规范,基层和群众负担减轻了,大量流失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回收国库。过去,全市一年的收费额6亿元左右,各项基金约5亿元,绝大部分散落各行政部门,政府所得约占1/25。实行新的收费办法后,情况变了,从1993年到去年年末,全市收费额超过12亿元。新的征管办法运行之初虽然遇到重重阻力,经过“阵痛”显示了强大生命力,并以治顽症、树新风、聚财力的巨大功效受到各级领导机关、广大群众的坚决支持和拥护。
鞍山市政府、财政和收费部门以此为契机,自加压力,自出难题,不断在健全、完善新的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去年7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鞍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使新的办法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形成严密的征管网络,做到收费管理局只收不支,财政局只支不收,互相制约,互相监督。
中纪委副书记侯宗宾高度评价鞍山市收费管理体制改革,认为这是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具有很强的示范性。(秦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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