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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乡土的诗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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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14
第12版(副刊)
专栏:品书札记

  面对乡土的诗情
刘士杰
英国现代派诗人艾略特曾说过:“诗歌比散文与乡土风情有着更紧密的关系。”(《诗歌的社会功能》)诗歌本与乡土风情有着血缘的联系,而乡土诗更有着浓郁的乡土风情。然而,由于时代不同,乡土诗从内容到形式都呈现出不同的色彩。今天,包括耿翔在内的乡土诗人们就和他们的前辈不同,这些新乡土诗人的作品正表现了一代青年所面临的惶遽和困惑:一方面在商品经济大潮的迅猛冲击下,他们渴望走出家园,摆脱贫穷和落后,追求城市的物质文明;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满于物质文明的幕布后所掩盖着的一些庸俗和贪欲,于是又向往回归到那远离物质文明、充满淳朴敦厚的民风、洋溢田野气息和人情味的乡村家园中去。既眷恋,又背离,这就是“游子情结”。耿翔的乡土诗,正深层次地反映了这种“游子情结”。
“新乡土诗”超越旧乡土诗之处,就是它坚决摒弃旧乡土诗反复吟唱的田园牧歌和单调的赞颂。因此,新乡土诗中所体现的对故土家园的眷恋,寄寓在直面残酷现实的沉重惋叹之中,从而产生一种悲壮的、撼人心魄的艺术效果。在《水歌九章》的最后一章《最后的祈祷》中,耿翔写道:“没有歌声的眼角/一路流血/最为怀念的/是念水一生的母亲/一个很浅的黄泥瓦盆,洗净了岁月/瞻前顾后的尘埃/至死,才沐浴一次/生命的圣水”。这绝非耿翔故作夸张之笔。事实上,在我国极端缺水地区,一生只沐浴三次(即出生、结婚、死亡)的人并不鲜见。耿翔的笔端凝聚了多少民生多艰的浩叹与感慨!缺水是灾,水多了也是祸。耿翔曾目击1970年一场洪水洗劫后所留下的一片废墟。“多年以后,这片废墟/还圣地一样地,留在我/情感的档案里”。那场噩梦似的灾难被耿翔描绘得如此触目惊心:“一场残梦/一些苦难的窑洞/随无望的目光,纷纷坍塌/我善意的牛羊,也咽下最后一次呼吸/闭目水里,不曾腐朽的骨架/却卧出耕者的姿势”。这饱含悲剧意味的话语,概括了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民那平凡而漫长的生命历程。
面对“荒原”的故土家园,这些“游子”诗人是既怀有眷恋的情感,又投以批判的眼光。反映在“新乡土诗”中的就是这种矛盾复杂的情结。
耿翔有一首《血缘》,满怀深情地写出了他与故土亲人与生俱来的血缘亲情。诗人情深意切地写道:“贴近乡村,只有在/难以割舍的地方/系一根青藤之结,让亲人们的目光/祈祷村庄/岁岁,不绝烟火”,甚至“守住这些,大意大象的庄稼/我荣辱皆忘”。与别的乡土诗人不同,在耿翔的笔下,故土与亲人是浑然一体的,因此他对乡土故园的眷恋表现为一种血缘亲情,所以分外亲切感人。
此外,耿翔对故土家园的眷恋,还表现为把自我与故乡风物融为一体,达到物我两忘的亲密无间的境界。例如《和玉米林对话》,竟至觉得自己已变成了一株玉米!在诗人的心中,玉米是和家、故土连在一起的,因此,诗人通过“我”与玉米的亲密无间的关系,表现了“我”与家、故土的血肉联系。在《对望》中,诗人和玉米对望,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竟至分不出主体与客体,自我居然有了玉米的感觉:“处在玉米的境界里/从茎到根,都有一种亲热的感觉。”
既然如此眷恋这块生养自己的热土,那就理应“热土难离”,终身守着这老屋故园。然而,诗人不甘心终老桑梓,对于家园的闭塞、落后、平静,感到不满,急于走出野山穷塬,去看看外部世界。诗人将生活于其中的老屋,比喻为一条“游不出的鱼”。诗人写道:“不用烧制/也是一尾游在旧年的鱼/闭目时空/能听见远处很响的水/却游不出,腮边干渴的土地/老屋,被围猎得/痛苦不堪”。诗人巧妙地用比喻象征的艺术手法,寄寓了深刻的意蕴。诗人以时空交错的技巧,把老屋比喻为“一尾游在旧年的鱼”,加上“烧制”一词,令人联想到陶器,暗示这老屋是如何僵化、古板和不合时宜。而“远处很响的水”则分明是现代文明的象征。现代文明离它仍那么遥远,只能听到,却不能望见。但现代文明之水,终究会像海潮涌来,把这乡村家园的老屋包围起来的。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耿翔的诗唱出了新乡土诗人的共同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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