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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采滥挖酿恶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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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乱采滥挖酿恶果
本报记者李晋鸿
前不久,峰峰矿务局的同志来本报反映:由于当地乡镇煤矿乱采滥挖,掘透防水煤层,致使该局所属的孙庄矿和三矿被地下水淹没,损失5亿多元。为了解峰峰矿务局和邯郸矿务局井田内存在的非法建矿、违章生产等情况,记者赴峰峰矿务局和邯郸市有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据河北省邯郸市煤炭工业局的负责同志介绍,邯郸市现有乡镇煤矿1343个,其中有开采许可证的934个,无证的409个,无证矿比1990年增长了一倍。即使在有证矿中,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也达50%。
峰峰矿务局的调查报告显示:1990年,该局井田内有小煤矿203个,1994年增加到308个,1996年又增加到392个,其中无证矿就有213个。越层越界开采,严重威胁国有矿井安全的小煤矿有251个。这些小煤矿与峰峰矿务局的矿井直接或间接相通,有的非法开采各类煤柱,有的开采受水威胁煤层,还有的与大矿争抢煤炭资源。
1993年以来,峰峰矿务局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小煤矿问题的文件及汇报材料已达59份之多,去人联系汇报100余次;省、市各级政府也做了不少工作,但小煤矿非法开采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事故不断损失严重
据邯郸市煤炭工业局统计,截至1996年8月底,全市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12起,死亡101人。其中有证乡镇煤矿5起,死亡57人,百万吨死亡率为11.97,大大超过省控指标(4.5);无证乡镇煤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4起,死亡41人,占死亡人数的40.6%。而国有大矿仅发生3起死亡事故,死亡3人,百万吨死亡率为3.06,低于省控指标(3.5)。
据峰峰矿务局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周边小煤矿给该局造成重大生产事故69起,破坏工作面61个,破坏各类防水煤柱117处,抢采、破坏煤炭储量4908.5万吨,经济损失近8亿元。
      利益驱动执法不力
据了解,邯郸市乡镇煤矿生产混乱、问题频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小煤矿的高额利润使一些矿主要钱不要命,要钱不顾法。据市煤炭工业局的同志讲,由于不少小煤矿利用国有大矿的设施,成本低,忽视安全投入,普遍偷税漏税,一个中型的乡镇煤矿每天的纯利润近万元。面对如此高的利润,有些违法开采者对整顿明顶暗抗:有的白天停晚上干;有的把井架做成活轴式,随拉随倒,随竖随起;有的以打水井为名,持打井证开采煤炭……
乡镇煤矿基础差,人员素质低。由于办矿者单纯以赢利为目的,在建矿时先天不足,见煤后又急于捞本,不舍得在安全措施上投入,许多事故隐患长期不能消除。同时,缺乏煤炭专业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也是造成各类事故的重要因素。
处理不严,执法不力。管理乡镇煤矿的政府职能部门是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地质矿产管理部门。他们对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处罚的手段只有罚款和吊销开采许可证。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应当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领导责任的案件,当地执法部门、政府部门处理普遍偏轻,往往以罚代刑。涉及到县、乡政府有关领导的,就更加袒护,最多给个记过或警告处分了事,起不到震慑作用。
      堵疏结合改造提高
两矿被淹后,峰峰矿务局尽了极大的努力,稳定职工情绪,安排矿上职工到其他矿就业,同时着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生产。邯郸市政府也下决心进行整顿,坚决取缔无证小煤矿,严禁有证小煤矿越层越界开采。行业主管部门为加大执法力度,还准备成立由政府、矿务局和公、检、法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以遏制小煤矿乱挖滥采行为。但这些措施能否真正落实,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混乱局面,许多人还心存疑虑。
煤炭部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认为,邯郸市政府采取措施,取缔无证小煤矿,严禁小煤矿越层越界开采是完全必要的,但要使乡镇小煤矿健康地发展,还必须走联合、改造、提高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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