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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黑洞赛虎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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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来信

  路边黑洞赛虎口
人民日报编辑部:
1月14日贵报三版刊登的《盗井盖者,噬人!》的图片报道,在笔者单位引起强烈反响。人们在忿忿诅咒那丧尽天良的井盖盗窃者,并为小袁军的悲剧深深惋惜的同时,也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路边的“黑洞”,你还要吞噬多少无辜?
井盖被盗,近些年在各地城市比较普遍,确实屡见不鲜。为此,笔者想就这个问题谈谈它的另一面。
居住在城里的人们大概都会有这样的记忆,当某个地方的下水道井盖被盗后,“黑洞”常常是短则数月、长则一年无人过问。为何会发生这种现象?这里,除对窃贼打击不力,偷盗现象得不到抑制外,笔者认为,还与市政有关部门的工作作风,与厂家生产的井盖简陋,与人们的公德意识薄弱有关。
井盖被盗后,市政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补盖。作为市政部门,对井盖常常被盗不可能不知道,为什么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他们或许还没来得及将这一问题列入议事日程。重新加盖,看起来虽然不是大事,却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联,这样的事难道不是“大事”?
当今的井盖,假如具有防撬、防盗的性能,让盗窃者感到束手无策,失窃现象还会屡见吗?冷酷的现实呼唤科研部门及生产厂家研制生产出高技术、高质量的井盖!
过往的行人,发现井盖失窃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有关部门立即解决。如果绕“洞”而过,麻木不仁,事故隐患在危及别人的同时,也在危及着自己以及家人和亲朋好友。
遗憾的是,这些问题至今依然存在。愿我们的市政管理部门,科研部门及生产井盖的厂家,还有我们每一个公民,当以路边“黑洞”的悲剧自省、自警,不能让小袁军的悲剧重演!(昆明市官渡区农业银行黄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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