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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群众致信国家教委呼吁认真治理中小学择校生高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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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3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各地群众致信国家教委呼吁
认真治理中小学择校生高收费
本报北京1月22日讯新华社记者尹鸿祝、本报记者毕全忠报道:国家教委纪检监察部门最近一个时期陆续收到各地群众来信来电,反映义务教育阶段一些中小学置国家有关规定于不顾,继续乱收费高收费。
各地一些群众反映,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家教委曾明确规定,不准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小学、初中招收择校生,同时又指出,在治理步骤上,现仍在招收择校生的,首先要把择校生高收费遏制住。但许多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此作了片面理解,认为招收择校生是合法的,只要当地政府确定一个招收择校生收费标准就可以公开实行,致使一些城市和学校择校生高收费现象仍在蔓延。如广东省某市和辽宁省某市教委竟公开在报纸与电台公布了“择校生”和“特况生”的收费标准,使一些中小学为招收择校生忙个不停。
从25个省、市、自治区人民群众的170余件次的来信来电内容分析,大致有如下一些现象:
——为择校大兴考试风。今年辽宁省某市小学升初中的择校生,本来是少数学生的行为,却形成了由市教委统一出题,全市80%近4万名小学生投入择校考试。
——打着“公办民助班”的招牌招收择校生。吉林省某县不顾义务教育法规定,在一些公办学校开办“公办民助班”,招收高费择校生,规定三年民助费每人3000元。还有的地方变花样招收择校生,或者等待观望,风头一过,又收高价择校生。
据了解,为切实纠正某些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国家教委日前制订了《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将对进一步解决中小学乱收费、择校生高收费问题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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