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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漏偏逢连阴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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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3
第8版(体育)
专栏:

  屋漏偏逢连阴雨
本报记者刘华新
“网球女皇”、德国运动员格拉夫日前在澳大利亚公开赛上败北,未能进入八强,而她的父亲、也是她的经纪人老格拉夫这几天也将面临被判刑。
曼海姆地方检察院检察官1月14日在宣读诉状时说,调查和审理的情况表明,格拉夫逃税案主要被告、格拉夫的父亲彼得.格拉夫及其原财务顾问约阿西姆.艾卡特犯有严重逃税罪。逃税时间为1989年至1993年,逃税金额近2000万马克。
检察院还阐述了案犯作案手段:他们为逃避纳税义务,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一家“太阳公园体育公司”,先将收入汇到这个公司,然后又汇到他们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上设立的另一家太阳公园体育公司。这两家“公司”没有办公室,没有办公人员,甚至连电话都没有,完全是皮包公司,是蓄意逃税的掩体。检察官说,这完全是有意识地违法,以牟取私利。根据被告所犯罪行事实,老格拉夫应被判6年零9个月徒刑,并且应立即解除“保释”,抓回来重新坐牢。检察官还说,财务顾问艾卡特是“同犯”,而非一般意义的“帮凶”,因此应判刑4年零9个月。
3天后,彼得.格拉夫的辩护律师萨尔迪特在发表辩护词时承认老格拉夫1993年故意提供假税单,企图逃税,也承认他在1991年至1992年虚报了女儿在国内比赛的收入及某家赞助商的赞助费,但萨尔迪特在长达约7个小时的辩护中,竭力为被告开脱罪责。
老格拉夫的税务顾问维普夫勒则要求法院考虑法律上的漏洞。他说,对经常参加国际比赛的运动员如何收税,并不是像检察官所说的那样规定得很清楚。他还认为,格拉夫逃税的金额比控方宣布的少得多,罪行也小得多。
按法院安排,本月24日,曼海姆地方法院将最后一次开庭,对此案作出判决。(本报波恩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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