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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婿约法三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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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社会扫描

  招婿约法三章
杨福春徐新亚
江苏如东县凌民乡徐庄村张笃兰招婿结婚,不收彩礼不请酒,却把村领导请到家中作证,与上门夫婿王元标签订了约法三章的协议。张笃兰为何要约法三章?
原来,1989年,张笃兰的丈夫葛家元因患白血病不幸病逝,家里留下太婆、婆母、公公三位老人和一个年幼的孩子以及为丈夫治病留下的两万多元债务。婆母陈育莲看在眼里,觉得这家庭的担子再不能压在儿媳一人身上。便托人介绍让她与某镇王某相识并结婚。张笃兰本想让他为这个家庭掌好舵,哪知他却要她丢下老人和孩子跟他走。她坚决不从,终于与他分了手。
婆母见儿媳心肠这样好,更是疼爱她。1995年她再次托人介绍,要让儿媳与丰利镇王元标结婚。张笃兰担心再招个像王某那样的人,说什么也不从。婆母多次劝她,不得已她提出招婿要约法三章。即:一是要承担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的义务;二是夫妻同心协力搞好家庭建设;三是勤俭持家,手里有了钱要接济家用,绝不准赌博,否则不谈。她的话传到王元标耳里,没想到他不但不反对,反而敬佩她。
张笃兰再婚后,两人精打细算,节俭持家,并照料好老人和孩子。从此,这个家庭开始有了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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