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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严把项目资金使用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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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4
第11版(教育)
专栏:认真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山西严把项目资金使用关
日前,山西省与全省50个贫困县签订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责任书。工程涉及国家级贫困县35个,省级贫困县15个。包括512个乡,895.6万人口,819所小学,314所初中。资金总额达39600万元,中央专款与省、地市、县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的比例为1∶1∶0.3∶0.7∶1,即中央财政资金9900万元,省财政资金9900万元,地、市财政配套资金297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6930万元,其他非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9900万元。工程执行期为3年。
山西省实现“两基”的重点和难点都在贫困地区。截止到1994年,山西省的50个贫困县未达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山西省确定了可行性项目规划。根据规划,将新建小学、初中225所,面积达20.2万平方米,所需资金10107.3万元;改扩建小学、初中744所,面积48万平方米,投入资金19198.1万元;购置教学仪器金额为2377.9万元;购置图书资料、课桌凳资金5544.8万元;培训师资13908人,资金1584.1万元;培训校长资金787.8万元。
“工程”完成时,全省贫困地区普及义务教育将打好较为坚实的办学基础,项目县小学和初中的现有危房将全部消除,学校布局基本合理;项目学校的校舍、教学仪器、图书资料、课桌凳及教师学历合格率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山西省的50个贫困县将全部实现基本普及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其中,夏县、万荣县等20个贫困县还将普及初中阶段义务教育。
山西省把工程的实施当作落实科教兴晋战略的一项重大措施,加强领导,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着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山西省对“工程”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并成立了工程项目管理领导组、专家组等,各地市县也相应成立了项目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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