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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访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夏国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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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认真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
——访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夏国华
钟纪闻
最近,笔者就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查处大案要案问题,访问了中央纪委委员、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夏国华同志。
问:一九九六年,贵州省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查处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请你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答:党的十四大以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如我们立案查处的省公安厅原厅长郭政民受贿十七万元等案件,在全国引起了较大反响。一九九六年,查处案件工作的力度继续加大,全省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五千五百六十九件、涉及五千九百八十一人(其中县处级干部一百一十九名),给予党政纪处分五千四百一十三人,分别比一九九五年上升百分之四点七、百分之五点二和百分之五。
问:贵州省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是什么?
答:关键是省委、省政府切实加强领导。贵州省委、省政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省委书记、省长亲自担任省反腐倡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总责。省委、省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重大问题,及时审批大案要案,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坚决排除各种干扰。还帮助解决了办案工作中的不少困难,如办案所需的经费、设备和车辆等。
问: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的主要做法是什么?
答:首先要认真履行职能。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也是广大干部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决查处案件,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尽职尽责,敢于碰硬,善于斗争,才能使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下去。
其次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同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密切配合。当前发生的案件,往往具有跨地区、跨行业,党纪、政纪和刑事案件交叉,内部与外部相互勾结的特点,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同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问:贵州省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建设的情况怎样?
答: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贵州省始终保持了经济不断发展、改革不断深化的好形势。一九九六年,国民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九,工业生产总值增长了百分之十三,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百分之二十六点五五;粮食在三年增产的基础上突破一百亿公斤,烤烟产量比上年增产百分之五十,达到一千万担,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全省有一百六十万农村贫困人口、六个贫困县率先脱贫。实践证明,开展反腐败斗争,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那种把经济建设同反腐败斗争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的认识是不符合实际的,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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