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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收入要“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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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7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杂谈

  纯收入要“纯”
王璐
近日,一位村干部苦不堪言地告诉笔者:“我所在的村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顶多700元,可上级硬要我们填报1350元。若实事求是填报,不但要‘返工’,还要挨批评、被撤职。我们只有愧对村民,违心地填报上级规定的数字。”并说:“规定1998年我们村必须实现‘小康村’,人均纯收入必须2000元。难道上级的‘上级’就不知道吗?我这村支书实在是太难当了……”
为何要在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上浮报虚夸?一是变相增加农民负担而又能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限额,使之加重农民负担成为“合法”。二是少数干部追逐名利,尝到了弄虚作假出“政绩”、得好处的甜头。
如何让农民纯收入“纯”?笔者认为,一是要对浮报虚夸者严肃处理,该批评的批评、该教育的教育、该撤职的撤职;二是上级机关下基层检查时,不要只听“汇报”,要多听群众的呼声,更要到群众家中去核实所填报的纯收入是否有“水”。
农民负担的多少,不只是农民收入多一点、少一点的问题,而是要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农村的社会安定和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问题,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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