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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 关于加强科学技术宣传工作的联合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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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7-16
第3版()
专栏: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
关于加强科学技术宣传工作的联合指示
在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不断地提高工人群众的科学技术水平,是发展工业生产、推进劳动竞赛、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的重要条件。而科学技术的宣传工作,则是丰富工人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他们的科学技术水平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培养工人群众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向他们进行共产主义教育的有力手段之一。几年来,许多工会组织已重视了这一工作,并配合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在工人群众中运用各种形式进行了各种科学技术的宣传工作,获得了相当成绩。如北京、上海、武汉、天津、旅大等地都利用了工人文化宫、俱乐部、业余学校等场所,举办了各种科学技术讲座;还有许多城市的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动员了各企业中的协会会员,在其本企业中配合工会组织进行了科学技术宣传工作。这些工作,曾丰富了这些企业的工人群众的科学技术知识,从而扩大了思想领域,克服了保守思想,提高了生产设备的利用率,发挥了机械的效能,减少了事故,提高了产品质量,节省了工具和原材料,并且还帮助工人进一步地学习和掌握先进经验,提高了生产效率。
但目前从整个工会组织系统说来,对于科学技术的宣传工作,还没有普遍重视,工会与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的关系也还配合的不够密切,过去所进行的一些宣传,也多半还是些零星片断的停留在无计划的状态,同时在对于这一工作的认识上,还有人认为举办系统的科学技术宣传,是“远水救不了近火”,甚至把科学技术宣传工作和完成生产任务对立起来。这就严重地影响了科学技术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为了改善这一情况,必须加强工会组织和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在科学技术宣传工作上的亲密合作,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经常领导,以便进一步在职工群众中开展科学技术的宣传,促进目前各地正在开展的技术革新运动的蓬勃高涨,以适应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要求。为此,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经共同研究,特作如下指示:
一、各省、市工会组织和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组织应在各地党委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建立经常的联系,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开展科学技术宣传工作的办法,订出计划,认真执行。各地工会组织的宣传部门,应把这一工作列为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项目,负责动员组织群众和搜集群众反映等工作,并帮助科学技术普及协会解决场所、经费等问题;而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应协助工会解决讲师、资料、仪器设备等问题。
二、进行此项工作,可充分利用各市、区和基层的工人文化宫、俱乐部、业余学校的场所,组织全市性的、全区性的、或以产业、厂矿为单位的各种系统的和结合中心工作的科学技术知识讲座、讲演会、展览会、科学技术问题解答会、科学技术人员与先进生产者的经验交流会、技术研究会及短期训练班、学习班等等。宣传的内容应注意结合生产实际,还应重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的宣传,要注意宣传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使科学技术宣传工作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去,帮助职工提高文化技术水平,以推动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
三、组织系统的科学技术知识讲座的对象,目前一般应以具有相当于高小的文化水平,并有一定实际操作经验的技术工人和新从工人中提拔起来的技术管理干部以及转业干部为主。每周讲课时间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决定,一般以不超过两小时为宜。
四、为了作好这一工作,各地工会宣传部门和各地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应指派专人负责这一工作的联系,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并在每一工作阶段结束后,总结经验向上级汇报。
一九五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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