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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青山本来面目——温州市整治滥建坟墓工作取得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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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9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批评以后

  还青山本来面目
——温州市整治滥建坟墓工作取得成效
1996年4月24日,你报读者来信版以《青山为何被“白化”》为题,刊登了记者关于温州部分地区滥建坟墓的调查报告。9个多月时间过去了,温州治理滥建坟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青山“白化”面积大大减少。
温州市委、市政府把整治滥建坟墓作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来抓。去年以来,全市停批停建坟墓2142座,制止顶风建坟1741座,共拆除坟墓12万多座,全市“三沿两区”(铁路、国省道、主要河道沿线两侧和风景区、开发区范围内)的坟墓已基本拆除,经过深埋并绿化,“白化”现象正在逐渐消失。
为了搞好专项治理,温州市、县、乡都建立了治理青山“白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委、市政府还组织10个指导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市人大、政协也派出视察组到各地督导,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友余逢会就讲专项治理工作,分管的市委副书记连正德多次深入现场办公,各县(市、区)领导直接参与治理工作。永嘉县岩头镇渡头村村委会主任李进光带头拆除长辈的坟墓圈饰,94户村民在6天内便全部拆除了自家祖坟的坟圈。瓯海区娄桥镇50多户村民自行拆除椅子坟50多座。乐清市104国道沿线100米内应拆除的1064座坟墓,有90%左右是坟主自己拆除的。
温州市把实行殡葬改革作为制止滥建坟墓歪风的根本措施,大力开展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群众与几千年的传统观念决裂。该市鹿城区的市中、广化、西山、东风等街道办事处分别举办60岁以上老人参加的“走向文明”宣讲会,请民政部门的同志宣讲殡葬改革的意义。会后,各街道的老人纷纷发出“死后丧事从简,遗体火化,不搞土葬,不搞封建迷信”的倡议。这个区有40多位本已做好“寿坟”的70岁以上的老人,主动放弃“寿坟”,表示死后遗体要火化,并将骨灰葬入公墓。1996年,该区的火化率达85%以上,是历史最高水平。
温州市还对殡葬改革作了规划,要求龙湾区、瓯海区除偏僻山区外,两年内火化率要达到90%;乐清市、瑞安市、苍南县除偏僻山区交通不便外,对死者一律实行火化,瑞安市火化殡仪馆工程已在潘岱乡后岸村开工,乐清、苍南火化殡仪馆已在规划之中;平阳、永嘉县要在1997年上半年建好火葬场和殡仪馆;文成、泰顺、洞头县要在1998年上半年建好火葬场和殡仪馆。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市里制定了《温州市殡葬改革和坟山管理的规定》,对火化管理、禁坟管理、建坟管理、绿化管理、审批管理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坟山绿化管理作了5条规定。经审批允许在建坟区内建坟的,必须同时规划绿化用地,栽植树木;公墓区的绿化用地,不得少于墓区占地面积的30%;绿化费按坟墓占地面积和成林年限由乡镇人民政府一次性收取。截至目前,全市已收取绿化费1500多万元,绿化坟山8697.5亩,栽下各类树木104万多株。
浙江温州市黄增干李宝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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