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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邮政储蓄问题不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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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9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湘潭市邮政储蓄问题不少
邮电部门自1986年开办邮政储蓄业务以来,这项工作发展很快,有力地支援了国家的经济建设。但我们在对湘潭市邮政储蓄业务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
违规揽储,变相发放揽储手续费。一些邮电单位为了完成储蓄任务,不顾国家的利率政策,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储蓄存款利率,以招徕客户,将手续费与本单位职工的揽储任务挂钩,按揽储的实际余额由职工付给客户5‰至15‰的手续费。一些职工因完不成揽储任务而弄虚作假,将柜台自然增长的定活期储蓄存款加盖揽储名章,套取揽储奖金。据统计,湘潭市邮电局1995年度违规揽储额11000万元,占存款的24.9%。变相发放揽储手续费38万元。有的邮电单位每逢月末年终,为了完成“储蓄”任务,到处上门找储源,超业务范围吸收保险公司、农村基金会存款。1995年末,湘潭市邮电局吸收不属于储蓄的公款达954.2万元,占存款余额的2.15%。
套取人民银行的邮政储蓄存款利息。湘潭市邮电局开办储蓄代扣个人电话费业务以来,长期有部分话费营业收入滞留在储蓄存款之中,至1996年10月末余额达549.2万元,累计达16639万元,共计套取人民银行利息3万余元。
多头开户。按规定,邮政储蓄只能在本地人民银行开立帐户,而湘潭市邮电局却在建设银行开立了4个户头,同时开展存取款业务,以此逃避人民银行的监督。
人员素质偏低,安全隐患较多。不少基层邮电部门存在单人临柜现象,既管钱又管帐,有的还身兼两职,既办理汇兑业务,又办理储蓄业务。人员素质偏低,业务操作不规范。安全防范设施较差。
笔者认为,解决邮政储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的金融政策和法规。邮政储蓄是整个金融体系中的一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方针政策和金融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严禁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储蓄存款利率。其次,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邮政储蓄经营行为。第三,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增强安全意识。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分行冯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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