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3阅读
  • 0回复

行贿者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9
第12版(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行贿者说
吴兴人
去年,山东省挖出一伙“群蛀”,以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为首的6人受贿案,现已了局。其中收取贿赂最巨者达140万元。6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国人莫不拍手称快。受贿者遭严惩,诚是罪有应得。但是,人们还应注意到与受贿者相关的另一方——行贿者。一位人大代表呼吁道:“截流须堵源,受贿犯罪固然可恶,应从严惩处;如果没有人行贿,或者说没有人敢于行贿,世上哪来的受贿呢?那些贪官污吏到哪里去受贿呢?”
这两点设问发人深省。对行贿者不应轻轻放过。这些人的心态和动作如何,更值得社会学家、司法部门及受贿者们加以关注。最近我读到一份关于行贿者内心独白的材料,颇有意味,特摘抄于后,略加评点,供世人研讨。
******
“几百个人跟在我屁股后面要饭吃,没有业务吃西北风啊?你不塞钞票,人家塞,你就吃西北风。”
几百个人的吃饭问题,诚然是大事,小觑不得。但倘以此为由,反证解决吃饭问题非塞钞票不可,则是大谬。行贿是犯法的。人家犯法,你也跟着犯法,岂非明知故犯?塞了钞票,一旦受贿者东窗事发,要追究行贿者的刑事责任,你和几百个人真的要吃西北风了。那么,不塞钞票是否就真的没有饭吃?窃以为不见得。此事请教一下全国劳模包起帆便可明白。
******
“送钱的目的是为了感谢他给我做工程,同时也是为了与他搞好关系,在今后接工程上继续得到他的大力支持,为了更好地利用他的权力。”
此说与为公行贿论不同,比较直截了当地供认了行贿的可卑目的。红包也好,不包红纸的钞票也好,都是烫手的烙铁,千万收不得。当面说是“表表心意”,真实的“心意”却是看中了你手里的那点权力。明乎此,对于主动送上门来的各式各样的“好处”,则应保持高度的警惕。他,送给你财,结果将会害你的命。
******
“我在向他们(指受贿人)塞钞票的时候,绝对是将他们当作一条派用场的狗来看的,否则我自己的心态都没有办法平衡。凭什么要我把花花绿绿的票子往他们手里塞,还要赔笑脸。”
话说得难听了一点,但绝对是行贿者的真心话。受贿者读一读也许会出点汗,心态也许会有一点失衡。尽管你大权在手,场面上装得像个人儿似的,但在给你“塞钞票”的人的眼里,你不过是一条“派用场的狗”。仅从维护一个人的人格尊严这点而言,面对送来的花花绿绿的票子,当以拒收为上策。
******
“大部分对象档次都不低,面子也要的,随随便便送上去他们不会收的。这种事体跟做生意一样,也要抓住机遇。所以讲出来很好笑,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还一天到晚盼中秋、盼春节,至于这些人要出国考察啦、儿子结婚啦、女儿考上大学啦、太太生病啦、老子去世啦,这些机会最好,我一旦晓得,从不会放过。”
你在明处,他在暗处。你的家人的诸种行止动态,都是人家“礼尚往来”的有利契机。人家在处心积虑地伺机而动,你也不是防不胜防。有道是:“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尤应注意的是“做生意”三个字。行贿是一种投资,是一种一本百利或万利的投资。行贿与受贿乃是一种买卖。当你笑纳了行贿者的投资时,就把成百上千倍公家的利益卖出去了。
******
“有时候为了让对方有个说法,有条退路,我也会存心收对方一些价格比较低廉的礼品,给人家一个保险系数,人家会认为你人上品,做事上路,以后事情就好办了。”
这也是一种“生意经”。吃进是为了日后更好地抛出。退一步,进两步。对于此类“上品”、“做事上路”的行贿者,更要多长一个“第三只眼睛”。此外,行贿者与受贿者,其地位是可以互相置换的。“以后的事情就好办”之后,行贿者可能变成受贿者,小章鱼会变成大章鱼。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