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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监察部就周华孚案件发出通报必须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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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5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纪委监察部就周华孚案件发出通报
必须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本报北京1月24日讯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就周华孚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的重大案件发出通报,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切实加强思想改造,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周华孚于1992年至1993年,利用职权,先后四次私自从下属公司调集资金,截留款项,挪用公款430万元。其中借给港商150万元,借给个体企业250万元,挪用给儿媳炒房地产30万元。1992年12月,周华孚向借款的个体业主索贿4万元。1992年9月,周华孚将省公司价值23.8万余元的宣传品及一些贵重物品私自转移,占为己有。12月,周华孚还贪污郑州某企业归还的贷款利息7000元。1991年9月至1992年初,周华孚收受省保险公司家属楼维修工程及订购挂历回扣款6万元。
周华孚还有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1985年至1992年,周华孚违反贷款审批制度,在贷款企业无申请书、无可行性论证、无评估报告的情况下,批准支付贷款,造成严重后果。经他签批和同意的25个项目计5995万元贷款,全部逾期,难以收回。
在审查期间,周华孚多次拒绝组织的帮助和挽救,甚至跑到外地躲藏半年之久;数次点名谩骂办案人员和领导同志,广泛散发传单和公开信,造谣中伤,甚至贴出大字报宣布退党,态度极其恶劣。周华孚的所作所为,完全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政治品格。
中共河南省委决定开除周华孚党籍,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决定开除其公职。司法机关正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和党性锻炼,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决不容许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手段。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同时以周华孚为反面教员,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在工作部署、资金审批、干部任免等方面的民主决策程序和监督制约制度,确保人权、财权、物权的正确运用。
通报最后指出,金融系统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严肃金融纪律,整顿金融秩序,严格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漏洞,把国有金融企业真正建设成信誉好、纪律严、实力强的企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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