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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运总公司维护旅客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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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1-28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短讯

  济运总公司维护旅客权益
本报讯春运前夕,山东省济南汽车运输总公司向全省公路客运企业发出倡议,呼吁共同维护旅客权益,共创和共享企业信誉。
倡议指出:各汽车客运站保证有客就有车,只能车等客,决不客等车。设立售后服务责任机构,凡接到投诉,由售后服务责任机构按本市区内24小时、本省区内48小时、外省72小时的期限,保证与投诉人或投诉受理方直接见面,妥善处理投诉人的精神安抚和经济赔偿事宜。车容车貌不整洁,旅客有权拒绝乘坐,并在尽快提供合格车辆或安排改乘其它班次的同时,当场赔偿该车旅客每人5元。无故缺班一次,对当车旅客按所持票面金额的50%赔偿。由于驾乘人员或车站的原因班车晚点一次,对当车旅客按所持票面金额的10%赔偿。
(孙国良于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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