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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扎根百姓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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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03
第11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依法治国

  法律扎根百姓家
彭世繁李英刘忠全
曾经是闻名全省的“上访大县”——河南省西华县,连续两年出人意料地被评为省信访工作“三无县”和综合治理先进县。其中的奥秘在哪里?
“明白人”的作用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这是千年古训,西华县清河驿乡领导认准这个理:如果能把全乡当家人都培养成“法律明白人”,知法、懂法、守法不犯法,一人管一家,将会促进社会治安的好转。于是他们从全乡农户中选出5200名当家人,采取乡、村培训相结合,学法律条文与分析案例相结合,分组讨论与考试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5年共培训农民21万多人次,使当家人真正成了“法律明白人”。“明白人”依法调解家庭、邻里矛盾,清河驿乡被评为省级普法先进单位。大朱楼村农民朱军4岁的儿子在街上玩耍时,被邻居朱二朋的老公鸡啄伤了眼睛。朱军的妻子很生气,动员全家老少要和朱二朋家“算帐”。朱军劝妻子说:“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按照法律,咱可以向朱二朋家要求赔偿,而绝不能靠打架解决问题。”在朱军家偃旗息鼓准备向朱二朋索取赔偿时,朱二朋也根据上述规定,主动把500元钱送到朱军家中,化干戈为玉帛。
西华县委、县政府认真推广清河驿乡的经验,每年举办学习班800多期,全县18万多农户的当家人都成了“法律明白人”。“明白人”在农村管天管地(指大事)、管邻居、管家庭、管自己。在这里小事不出家,大事不出村,没有上访户。
法制牌的奇效
西华县聂堆镇埠口村除采取宣传栏等形式对农民进行普法教育外,还在每户村民门前制作一块法制宣传牌,有针对性地往上抄写法律条文。守法程度变,抄写条文变;违法行为改、抄写的条文也改,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村民李某不愿赡养老人,把父亲赶出了家门。村里就在他家的宣传牌上写上《民法通则》有关“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等条文,别人看了,议论他、指责他,他自己看后也很受教育,主动把老人接回家赡养。
10年来,埠口村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也很少发生,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模范治安村。西华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433个行政村都要像埠口村那样,“只要屋有人,就要法入门”。全县共制法制宣传牌近20万个,并有针对性地抄写上法律条文。1996年,这些法制宣传牌促使全县65名不孝顺子女履行赡养老人义务;83名有违法行为的农民痛改前非;迫使26名有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投案自首。
1994年,逍遥镇固西村干群关系紧张,个别群众大法不犯,小错不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造成了计划生育难、提留难、交粮难和家庭邻里纠纷处理难。固西村根据法律结合本村实际,变干部管为自我管,发动群众反复讨论,制订了自治章程。章程从村民应尽责任义务、家庭婚姻、计划生育到村风民俗共78条,干部群众人人必须自觉遵守。章程每户一本,自己学习、自己约束、自己对照解决问题。这种做法收效甚佳。
1994年以来,西华县委、县政府每年抽调300多名干部,深入全县各村,引导农民学习固西村,制订自治章程,落实章程,化解了各种矛盾,解决了热点、难点问题,刑事案件、民间纠纷明显减少。全县涌现出遵纪守法户1.45万户,涌现出“四无村”167个,模范治安村1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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