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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牛二式“上帝”套上金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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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03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做文明“上帝”讨论

  给牛二式“上帝”套上金箍
《水浒传》杨志卖刀一节里,描写了一个泼皮牛二,他抓住杨志宝刀杀人不沾血的承诺,非要杨志当众杀个人来检验,否则就要夺刀。杨志被逼得一时性起,手起刀落,杀了牛二,除去市场一害。牛二当然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这种人毕竟是极少数。但如今坐车不买票,购物不讲理,服务对象不尊重服务者的情况,常有所见,时有所闻。如果任其存在和发展,将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商家视顾客为“上帝”,遇到牛二式“上帝”,只好徒唤奈何。
人们对医院先收费后救人颇多抨击,笔者却在某医院目睹了另一幕:几个男子抱着一个误吃了拌着农药的甘蔗种的孩子冲进急救室,医护人员忙给孩子打针洗胃灌药。处理完毕后开单子让家长去缴费,谁知这几个人抱起小孩一哄而走。
服务人员有组织纪律、职业道德约束,谁来约束被服务的“上帝”呢?笔者拙见有三:
首先是舆论引导。中国历来有“无商不奸”的观念,许多人内心有为人服务低人一等的思维定式。在服务人员和顾客发生冲突时,周围的群众往往明知顾客胡搅蛮缠,也跟着起哄、看热闹。这就有必要通过报刊、电视等大众媒体,大力宣传服务性劳动是辛苦而高尚的,服务者理应受到尊重。
其次是法律保护。最近,我县法院判决一妇女因当街辱骂一个摊贩而赔偿260元名誉损失费的案例,说明商家有比设立“受委屈奖”更好的办法来保护服务员的人身权利。建议有关部门能考虑立一个保护服务人员权益的法规。
第三是公开惩戒。建议在市场和公共场所建立一个“恶劣顾客警戒栏”,公开批评无理取闹者,并通知其单位或家庭,倡导文明的消费行为。
(江西兴国县胡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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