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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制订提高妇女地位四项目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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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0
第7版(国际)
专栏:

  柬制订提高妇女地位四项目标
据新华社金边3月8日电柬埔寨王国代理国家元首、议长谢辛在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发表的文告中提出提高柬妇女地位的四项目标。
这四项目标是:按照宪法和行政法律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和工作中与男人平等;维护妇女权益,消除轻视妇女、贬低妇女社会地位、剥削妇女劳力、卖淫、买卖妇女和在家庭对妇女使用暴力的现象;加强妇女发展工作,提高妇女的文化和职业知识水平;保障妇女在国家行政部门和民营机构中的职位,按劳工法维护妇女在私人企业中就业的权利。谢辛在文告中还说,妇女工作应从柬国情和全局出发,解决好合理发展和保持廉洁文明等问题,实现提高妇女地位的神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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