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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制防欺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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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8
第8版(国际)
专栏: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国外

  健全法制防欺诈
本报驻埃及记者刘水明
开罗扎马里克岛上的“桑尼”超级商场是家著名合资企业,店主是埃及的兄弟三人和一位日本商人。今年春节期间,记者两次到“桑尼”想买块豆腐“解馋”,都未开门。原来,埃及有关当局相继接到四位顾客投诉,抱怨“桑尼”出售变质鱼、肉,还将过期食品更改出厂和失效日期后再出售。因此,“桑尼”被勒令停业了。
据埃及商业和供应部信息中心统计,今年头两个月,全国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4.2万多宗,总价值352万埃镑,其中食品类商品约占60%。
记者近日走访了埃及“消费指导与保护管理总部”。“总部”负责人萨米尔·穆夫梯说,与发达国家相比,埃及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仍处于起始阶段。直到1989年,埃及才有第一个消费者协会问世。但短短几年间,取得了可喜进步:一是加强了立法工作。如修订了《防止商业欺诈法》,颁布了《保护竞争和禁止垄断法》,有关部门还推出了一系列可操作的新条例。二是成立了一些专门机构。如商业和供应部新设了“消费指导与保护管理总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常委会”,常委会主任由商业和供应部部长兼任,其成员包括卫生、内政、新闻及工业、农业等部的负责人和一些专家。目前,埃及有全国性或行业消费者协会32个,省级消费者协会18个。
穆夫梯介绍完情况,递给记者一份埃及“消费指导与保护管理总部”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设计的一幅彩色招贴画。他们今年的口号是:“亲爱的消费者,您知道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吗?借此机会,让我们用一个声音,对没有说明书、过期、来历不明和有害健康的商品说‘不’;对欺骗性广告说‘不’;对哄抬物价的盘剥说‘不’!亲爱的消费者,请与我们联系,向我们投诉,我们将打击那些以您的卫生、健康、安全为代价图谋暴富、行为不轨的人。”
(本报开罗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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