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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9-21
第1版()
专栏: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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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与新大众商定,凡投寄本报与新大众稿件请不必一稿两投,有须转稿者,请来信注明,新大众与本报通联科可负责转稿。
各地小报等印刷品邮费照旧自付,经本报录用者,按新闻稿件半数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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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件请直寄本科,勿寄私人,以免周转遗失,稿件未经声明退者,一律不退。 致
本报通联科 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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