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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的“承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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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8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一孔之见

  变味的“承诺”
湖南湘乡市湖南铁合金厂黄小平
日前看本地报纸,发现某市邮局向广大客户作出的二十条承诺中竟有这么一条:“客户在营业厅办理各类××××业务,等待受理时间最长不超过45分钟。”我真不明白,如此“承诺”又有何必要?一个班8小时又有几个45分钟?难怪读者看后都说,这哪里是承诺,这是在为自己的工作不负责任打掩护,为顾客上诉留下反驳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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