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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住房公积金个人能获得哪些益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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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08
第8版(文摘)
专栏:

  参加住房公积金
个人能获得哪些益处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在其工作年限内,由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分别按职工工资收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存,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记入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用以购买、建造、租赁和维修自己住房的一种专项资金。其实质就是把原来低工资时单位用于住房实物分配的工资,转而以货币的形式分配给职工,用以建房、购房。这种货币化的住房分配形式由于克服了过去住房分配体制的种种弊端,有利于房改的进一步深化和住房商品化目标的实现,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完善已经引起越来越广泛的重视。
至于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能够帮助居民提前实现购房的愿望。因为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之后,一般经过三五年积蓄,攒够首期房款,就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的贷款帮助,购买住房。而没有贷款,按现在的商品房价和职工收入水平,一般职工则需要二三十年的积蓄才可能具备购房的实力。
其次,可以使居民的生活支出更趋合理,并帮助需要住房的居民定向储蓄。从现实来看,住房实现商品化已是大势所趋。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必然对人们的消费起到有益的引导作用。
另外,参加住房公积金,还可以使职工享受到企业和政府的许多优惠政策。比如:公积金交存时,职工拿出工资的一定比例交存,而同时单位也要拿出同样数额合并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交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贷款利率优惠;存款以最佳方式保值增值等。
随着我国个人作为住房投资主体地位的不断确立,住房公积金的功效必然会越来越显著,越来越为更多的人所接受。(摘自《精品购物导报》施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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