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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48项收费能否大幅度降房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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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08
第8版(文摘)
专栏:

  取消48项收费
能否大幅度降房价
最近,国家发出取消48项建设项目收费的通知,这对于房地产市场培育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但有一部分消费者认为这会导致房价的大幅度下降,因而持币观望,另有一部分已购房者认为房价下降自己吃了亏,要求退还房款。实际上,房价能否大幅度下降,应认真分析一下。
首先,据国外房地产发展经验看,在经济起飞、加速阶段,地价或楼价一般不会出现大幅度降价的现象,反而会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而有一定幅度的上升。我国经济正处于经济起飞后的加速发展时期,房价应稳中有升,不会大幅度降价。
其次,从地产市场的特点来分析。城市地产市场中土地供给低弹性、土地需求高弹性,地价主要由城市化水平和城市土地资源量决定。按城市化一般规律,城市化水平小于30%时城市化速度缓慢,30—70%之间是加速发展时期,70%以上速度又慢下来。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加速时期,对土地需求量巨大,而我国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城市周围一般都是耕地)匮乏,所以,从土地供求分析,地价不会降,反而会升,由此带动房价上升。
再次,从我国城市商品房价格实际变动曲线分析。1987年我国商品房平均408元/m2,1996年11月份统计为1914元/m2,大约10年间平均年增长18.7%,即使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1993—1995年,三年间年均增长11%。因此,取消不合理收费能从价格中降低几个百分点,但不会改变商品房总体上升的趋势。
再分析一下取消48项收费占房价的比重。据初步统计,48项收费从全国看,大约占房价的2—5%。即取消48项收费,房价最多下降5个百分点,相比于每年房价上涨18.7%的趋势,不能算大幅度下降,只是微调。
此外,在国外房价大幅度下降叫“房灾”。房价大幅度下降一方面影响居民入市购房,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另一方面,影响已购房者居民的心态稳定,不利于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和繁荣。
因此,从以上五个方面可以分析近期大幅度降低房价不仅没有可能,也是不符合当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2月18日《中国青年报》梁运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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