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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行政委员会发出防汛救灾补充指示 开展农村增产和生产救灾运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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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7-19
第1版()
专栏:

中南行政委员会发出防汛救灾补充指示
开展农村增产和生产救灾运动
【新华社武汉十八日电】中南行政委员会七月十七日发出关于加强防汛救灾工作的补充指示,号召全区各地再接再厉为作好防汛工作、战胜洪水而努力,同时大力领导受涝受淹地区和广大的非灾区开展农村增产运动,并及时作好救灾工作。
中南行政委员会六月二十一日曾发出关于加强防汛工作的紧急指示。全区各省、市都及时具体地布置防汛工作,动员组织千百万群众,采取各种紧急措施,夜以继日地和洪水展开斗争,获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雨水仍集中在长江、淮河流域,长江的水位还很高,四川、西康的洪水还没有到来。因此中南行政委员会七月十七日发出的补充指示指出:在长江、淮河沿岸和滨湖地区,今后仍应以防汛工作为中心任务,提高警惕,加强准备,努力防汛抢险,防止任何松劲麻痹思想或疲沓、悲观情绪。根据当前情况和主客观条件,防汛工作应采取全线防守、重点加强的方针。要求各地普遍进行查堤护堤,加固险工险段,加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充实领导骨干,建立分区分段的责任制,密切上级与下级、上游与下游之间的联系,并加强水情的研究和气象的掌握,以保证指挥灵活,互相配合,措施适宜。特别在主要堤线,必须调集足够的人力、物力,并建立二线以至三线防御措施,作到有备无患。
关于当前农村生产和救灾工作,补充指示中提出的要求是:首先在广大的非灾区大力开展农业增产运动,提倡多种一造作物,尽可能在现有作物的间行中补种其他秋季作物,保护水稻秧荪(秧苗),赶种晚稻,争取丰收;对于受涝受淹的地区,除了先作好急救工作,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住宿问题外,应进一步贯彻“生产自救、节约渡荒、群众互助、并辅以政府必要救济”的方针,广泛召开灾民代表会或座谈会,收集对于生产渡荒的意见,找出各种生产办法,订出切实可行的生产救灾计划,以当地互助合作运动为中心带动广大群众开展生产救灾运动,积极排出渍水,以便及时补种、改种,利用一切办法达到“多种多收”的目的。灾民在恢复生产中缺少种籽、肥料、资金等困难,各地应动员群众之间互助互借解决,或由政府贷款、救济、各地还要结合农业生产,开展多种多样的农村副业生产。
补充指示还指出:加强灾区的经济工作和治安工作,也是灾区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经济工作方面:首先要作好受灾地区粮食、油、盐等物资的供应;灾民所需要的生产工具,也要积极筹措,供应及时;对于灾区的土产特产和副业产品的收购,应适当放宽范围,积极收购;同时要加强市场管理,严防不法商人抬价压价等投机活动;此外,对于灾民的耕牛和毛猪等,也应积极协助予以保护。治安工作方面:各级政府应督促所属公安、检察、监察、司法等部门深入到灾区去,并对其加强领导,以防止隐蔽敌人的捣乱破坏,保持安定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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