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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戏法要不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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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4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以权戏法要不得
赵会平
据报道,福州市一个镇的政府领导无故拒绝办理居民建房审批手续,被推上法庭败诉后,却公然置法院判决于不顾,变本加厉地刁难、阻挠该居民建房。后经市委出面,他们才办理了审批手续,并注明是按市委指示办理的。这种极端漠视法律的行为,实在令人吃惊。
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应用来为老百姓办事。而权力一旦失去有效的法律制约和监督,可能会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手段。要实现依法治国,政府机关就应带头严格依法办事,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一些人,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不能这样去做,根本原因在于头脑中官本位思想严重,不愿受法律的约束。他们的公仆意识淡漠,没有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
法律是严肃的,不允许任何组织、任何个人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只有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干预行政审判工作,拒绝执行判决,说到底是没有法制观念。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这种行为更为有害。法院是代表国家依法作出有关判决的,凡涉及到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则,法律岂不成了儿戏?
在又一次权与法的较量之后,人们希望不再出现这类以权戏法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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