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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半乡镇财政实行分税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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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4-15
第2版(经济)
专栏:

  近一半乡镇财政实行分税制
本报北京4月13日讯我国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取得进展。据今天在此间闭幕的全国乡镇财政课题研究总结暨工作交流会议提供的信息显示,我国现有4.6万个乡镇财政所,从业人员达25万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乡镇占乡镇财政总数的近50%。
据财政部副部长刘积斌介绍,乡镇财政是我国五级财政中最基础的部分。现在,全国乡镇财政预算内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已达20%,占县乡两级财政收入比重已达到50%。把乡镇一级财政建设好,这既是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也是进一步发展我国农村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振兴财政的一个必要条件。乡镇财政体制的改革要着眼于乡镇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做到乡事乡办,乡财乡理;要兼顾县乡利益,最大程度地调动乡镇的积极性。(李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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