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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公款两千余万赵国利被判处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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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1
第2版(要闻)
专栏:

  贪污公款两千余万
赵国利被判处死刑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原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兼开发区城区开发办公室负责人、海发实业公司经理赵国利,因贪污公款2000多万元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在当地被执行枪决。
现年42岁的赵国利在1993年2月至10月间,利用担任上述三职的便利条件,以为单位创收为名,在承包和转包开发区有关工程过程中,采取伪造发票核销成本、虚报冒领、虚设业务支出多付工程款、截留经营收入等手段,先后10次侵吞公款,总计2019万余元。案发后尚有468万元未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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