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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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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湖南法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吴兴华报道:湖南省各级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近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及妇女权益案7000多件,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湖南省各级法院严厉打击侵犯妇女权益、残害妇女等犯罪,保护妇女身心健康。近两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强奸、拐卖妇女,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案1362起,判处犯罪分子1769名。
湖南各级法院精心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切实维护妇女的各项权益。张家界市某银行干部熊东权婚后,与另一女青年非法同居。为了实现长期姘居,提出离婚,并对其妻打骂、捆绑,致使其妻患精神分裂症。其妻患病时,熊不给医治,不给饭吃,不准其在家居住,又向法院起诉离婚。永定区法院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熊上诉,张家界市中院依法裁定维持原判。之后,杨某对于熊的虐待行为提起刑事讼诉。永定区法院及时受理,依法判处熊东权有期徒刑2年。慈利县临江村张家湾村民小组女青年李春翠与外村唐汇勇结婚后,唐汇勇到女家落户。1994年,该组土地因修水库被征用,得补偿费40多万元。在分配补偿款时,该组以李春翠是女性,已与外村人结婚为由,不许李一家四口享有。李春翠向法院起诉。慈利县法院及时开庭审理,当庭判决李春翠一家四口享有与本组其他村民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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