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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创名牌为国争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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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6
第2版(经济)
专栏:

  勇创名牌为国争光
本报评论员
近几年来,随着商品全面短缺现象逐渐消失,企业开始进入品牌竞争的时代。长虹电子集团公司从一个不占天时地利优势的内地军工企业,迅速成长为我国最大的彩电生产基地,跻身于世界为数不多的彩电大规模生产企业之列,其中一条最为成功的经验,就是主动实施名牌战略,集中全力创立名牌、保持名牌、发展名牌。
名牌,是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的综合标志,是企业的科技水平、制造水平、管理水平、营销水平的全面体现。它具有超群的质量,很高的市场占有率,巨大的企业经济效益,极高的无形资产价值,集高信誉、高素质、高质量、高文化品位、高知名度于一身。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名牌产品作为市场的宠儿,不仅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主要渠道,而且是一个国家经济竞争能力的集中反映。值得欣喜的是,名牌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我国已有27个省、市、自治区和5个大的行业宣布实施名牌战略,前不久国家经贸委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又制定了《关于推动企业创名牌产品的若干意见》。我们相信,像长虹集团那样把创世界名牌和建立跨国公司作为自己奋斗目标的企业,今后一定会越来越多。
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战略目标,就是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这就需要优化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经济,推进科技进步,加强企业管理。长虹、海尔等一大批优秀企业的实践证明,实施名牌战略,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力杠杆。因为,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龙头进行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实质就是将闲置或低效率使用的存量资源(也包括部分增量资源),不断地向符合市场需求、科技含量高、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和产品集中。从一定意义上说,名牌产品淘汰非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不断壮大的过程,就是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的过程。
实施名牌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参与。一方面,各级政府和企业要认识一致、步调统一,承认名牌是在竞争中产生的,竞争越充分,优胜劣汰的进程就越快,从而自觉拆除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的樊篱,并对企业创名牌给予必要的扶持,加快企业改革,增强企业创名牌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企业作为创名牌的主体,不仅要有创名牌的雄心壮志,而且要有提高质量、严格管理、锐意创新、开拓市场的积极行动。当然,名牌的产生离不开正确的舆论导向,广大消费者也应热情地欢迎和选购国货精品特别是其中的名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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