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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赊账”吃喝个体业主苦不堪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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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4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乡镇干部“赊账”吃喝
个体业主苦不堪言
在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乡经营“长兴酒家”的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黄胜兴,因乡政府干部的吃喝款收不回来,处境艰难。
黄胜兴介绍说,他的小店因吃喝款收不回来,常常停开,有时停两三天,有时停十天八天。据了解,从1993年到现在,乡干部们已欠黄胜兴的吃喝款8万多元,其中1993年欠5000多元;1994年、1995年欠6万多元;1996年在上级有关部门严禁公款吃喝的情况下,仍欠7000元;今年头两个多月又欠吃喝款2000多元。
据防城区个体劳动者协会调查,因吃喝款收不回来而造成经营困难的远不止黄胜兴一家。不少个体饮食店,尤其是乡镇机关附近的饮食店,被赊欠挂账的数额不少,全区各乡镇的饮食店欠账总额不下300万元。由于拖欠款太多,一些饮食店经营资金短缺,歇业的已有7户,处于半歇业状态的达18户。不少饮食店不仅有“赊账”之苦,还有“三乱”之忧。据一位店主反映,他每月都要无偿接待执法人员人情餐1至2次。某饮食店常接到要请吃的电话,每月至少5次,每次少则500元,多则上千元。店主苦不堪言,被迫将电话拆除,仍无济于事。有的执法人员“打的”来,连“打的”的钱也要店主支付。
笔者认为,乡镇饮食店吃喝款收不回来,典型地反映了乡镇干部利用公款吃喝的问题,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势必助长少数乡镇干部的腐败行为,影响干群关系,也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即使像黄胜兴这样的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也有被吃垮的危险。
广西防城港市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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