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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明的污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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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4
第7版(国际副刊)
专栏:五洲茶亭

  现代文明的污渍
魏崴
2月底的布鲁塞尔似冬非冬,西风料峭,寒雨连天。
24日夜间,10名青少年手持喷漆罐,在市中心附近的纪念碑旁、大墙脚下或地铁车厢里,正兴致勃勃地喷制他们的得意之作时,被警察抓个正着。26日,布鲁塞尔市长声称要对这种破坏市容、危害社会的行径“宣战”,除取缔涂鸦者外,凡鼓励涂鸦的喷漆商,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按比利时法律,破坏市容者可判处1星期至1年的徒刑。可是比利时监狱人满为患,逮着的这10名涂鸦者,又有6位还未成年,何况他们到底算不算危害社会,尚有争论。警察局只给他们每人搞了份笔录,便放人完事。
涂鸦一词,在多种西方文字中,皆为“graffiti”,原系意大利文,考古学用语,本义指刻在古建筑、纪念碑或墙上的粗糙题词和图画,引申义为在墙上或门上胡乱题词或瞎涂瞎抹。据专家考证,涂鸦是人类历史上的一种普遍性行为,可上溯到几千年之前。据说早在5000年前的古埃及,就有人爱在建筑物上刻画涂抹;古希腊、古罗马时代遗留下来的墙上,也有被人信手挥抹上去的诗句、图画。中国长城内外,大河上下,凡名胜之处,此类作品也比比皆是,与外国较之毫不逊色。这些即兴之作,虽纯属粗制滥造,有伤大雅,有碍观瞻,破坏文物,甚至低级下流,却是研究人类社会、文化发展的资料,被称之为“涂鸦文化”。
光阴荏苒,社会更迭,而涂鸦族却绵延不绝,延续至今。在发达国家中,这种现象甚至呈繁荣兴旺之势。在欧洲,涂鸦族的业绩在阿姆斯特丹市最为显赫;在美国,纽约的地铁和洛杉矶的公共汽车据说是“当代涂鸦文化展览室”。
比利时的“涂鸦文化”似乎发展较晚。记者的房东是两位年愈七十的老人,照他们的记忆,15年前,比利时的涂鸦者微乎其微,而且是断断续续的个人行动,对社会妨碍不大;现在他们却是呼朋引类,组成群体,蜂拥而来,扬长而去,以作践他人为快事。两年前,他们家的一幢房屋门窗,就曾领受过这帮人的“恩泽”,被涂得乱七八糟。现在,布鲁塞尔市政府每年要拿出好几百万比利时法郎,来洗刷这帮人的“大作”。房东还介绍说,这帮人多是青年,大抵只有小学程度,不求上进,无法无天,反对一切,是教育不力、纪律过于松弛的社会造就出来的一群“蛀虫”。
比利时当局是禁止在建筑物上涂抹的,对涂鸦族也不断予以打击。可是,涂鸦总是如原上草那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于是当局又另想别法:在比利时每一座城市内辟出一隅,专供涂鸦者们一展“才华”,这既可满足涂鸦者的创作欲,又不至危害社会。然而,从布鲁塞尔市长要向涂鸦宣战这一点看来,这一措施也失败了:涂鸦族不甘心囿于指定之所,他们要漫向社会,到处妄为。
这确是发人深思的一种社会现象。西方现代文明太注重鼓励人们追求物质生活的丰富和享受了,结果客观上造成一些年轻人精神生活异常空虚与无聊。他们的心灵在正常生活中找不到理想的栖息地,于是便流于放肆,以喷漆为武器,向社会“宣战”。他们是光怪陆离的社会中一群“迷途的羔羊”,乱跑乱突,可悲可怜。
涂鸦,如果也算是一种文化的话,是应该随着人类文明的发达而逐渐消亡的,它的存在是对人类文明的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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