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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关系》杂志发表署名文章阐述“九七”后港台海运问题获得解决的意义与启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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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两岸关系》杂志发表署名文章阐述
“九七”后港台海运问题获得解决的意义与启示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日前出版的《两岸关系》杂志发表了一篇题为《“九七”后港台海运问题获得解决的意义与启示》的署名文章。文章认为,“九七”后港台海运问题的务实解决,符合一个中国原则和香港同胞与台湾同胞的利益,有利于港台两地交往和经济发展,对未来两岸直航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和启示意义。
文章说,1997年5月2日和24日,香港船东会主席赵世光等人与台海基会副秘书长张良任等人分别在香港和台北,就港台间船舶互航及进入对方港口时的挂旗问题两次交换意见,达成了共识,签署了《港台海运商谈纪要》。商谈纪要规定7月1日以后,“在香港注册的商船自进入台湾港口及出港期间,在船尾旗杆,只悬挂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船舶主桅杆,暂不悬挂旗,待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悬挂”;“在台湾登记的商船自进入香港港口至出港期间,在船尾旗杆,暂不悬挂旗,待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悬挂;在船舶主桅杆,也暂不悬挂旗”。目前,商谈纪要已经海协与海基会核可确认,并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
文章说,“九七”后港台海运问题的解决,在香港和台湾引起强烈反响。两地航运界及绝大多数舆论认为,港台海运“九七”后在一个中国原则下继续保持畅通,对港台两地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有关技术性问题的协商及签署的纪要体现了理性务实、互惠互利的原则,符合各方的利益。台湾报纸用“成功”二字对商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由于台港海运的通畅,确保了祖国大陆、台湾和香港每年近300亿美元的双向贸易与数十亿美元的单向投资,维系了两岸藉由产业分工而决胜于国际市场的互利格局”。“可以说是相当圆满的结果”。文章强调,“九七”后港台海运问题的成功解决,对于未来两岸直接通航也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和启示意义。突出表现在:
第一,“九七”后港台间继续保持直接通航的局面,迈出了两岸实现全面直接通航的第一步。“九七”后,港台之间的关系将成为两岸关系的特殊组成部分;港台两地现有的民间交流交往关系将在符合香港基本法和“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继续得到保持和发展,包括继续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届时,港台两地直接通航的局面实际上就是两岸直接通航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祖国大陆、台湾和香港经贸交往、人员往来和文化交流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局部直接通航的局面必将从香港延续和扩大到台湾与祖国大陆的其他城市和地区。当前,尽管台湾方面人为限制两岸直接“三通”,但台湾经济继续发展及建设“亚太营运中心”的客观需要、台湾工商航运界和广大台湾同胞的利益需求,将使当局者在港台直接通航得以继续保持之后,更加务实地面对台湾与祖国大陆其他城市的通航问题。正如台湾媒体所呼吁的那样,两岸直接通航问题“拖延越久对台湾经贸发展越不利”,希望当局“秉持处理台港海运问题的务实态度,加速推动两岸直航,以利台湾整体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广大台湾同胞将从港台海运成功解决的示范与启示中,增加对两岸全面直接通航的要求与信心。
第二,“九七”后港台海运有关技术性问题的协商,为解决未来两岸全面直接通航的相关问题提供了范例。一个中国原则是“九七”后港台关系继续保持和发展的基础,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继续保持发展港台两地现有的各种民间交流交往关系,是港台两地经济发展及民众的共同要求。这是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但具体到海运问题的协商中,只要港台间船舶互航及进入对方港口时,所悬挂的旗帜不出现“两个中国”、“一中一台”问题,就可以继续保持港台间海运交通的畅通。在协商过程中,尽管双方代表开始有过不同意见,但最终祖国大陆有关方面和香港受托代表充分体谅并满足了台湾方面“暂不挂旗”的要求;台湾方面也同意香港注册的商船在船尾悬挂区旗进入台湾,体现了给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的尊重。协议纪要确认后,台湾方面正着手修改相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将据以调整相应管理措施。这就充分体现出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务实解决问题、不强加于人的善意与诚意,这种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务实回避双方政治分歧的态度和做法,深受港台两地同胞的赞许,“为未来两岸通航的旗帜问题,建立了一个良好的模式”(台湾报刊语),值得今后两岸协商解决全面直接通航的相关技术性问题时进行借鉴,也完全适用于未来相关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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