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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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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13
第5版(两会专页)
专栏:

  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人大工作取得很大成绩
罗益锋、傅铁山(北京):去年人大在立法、执法检查、议会外交、办理代表议案和普法宣传上取得很大成绩。今年加强立法法、监督法的起草工作符合民心。希望在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上再下功夫。
方惠坚(北京):报告提出“要使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逐步专职化”,我非常赞成。这样做有利于组成人员集中精力参加立法、执法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
尹俊(云南):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各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立法和监督上卓有成效。报告对今年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是可行的。
伍显硕(江西):田纪云副委员长在报告中把监督和立法摆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这很正确。现在不是没有法,而是有的立了法,却没得到很好的执行。
刘学敏(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内容集中简练,希望有关部门在总结和布置工作时也应当这样,干什么说什么,实事求是,有问题说问题,不掩盖矛盾。
监督工作很有成效
刘嘉森等(广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是很有成效的,一年来,由8位副委员长负责,组织了21个执法检查组到全国各地进行执法检查,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和深度。在这次会议上,还作了关于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表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执法检查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
史静贤、庄毅(北京):要总结推广农业法执法检查的经验,并多树立一些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典型。
秦科才(河南):全国人大在经济立法和其它方面的立法上迈出了重大步伐,现在关键是要加强监督以促进法律的实施。几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评议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实践证明,这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应不断总结经验,深入开展下去。
加大执法力度
赵淑敏、李汉柏等(云南):在农业投入、农业科技推广、农田水利建设、农用物资的供应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农业法的规定不相符合的情况,必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重视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
赵玉莲(河南):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和监督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使人民群众对人大的看法和人大代表的作用有了很大改变。今后要进一步研究在闭会期间如何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徐根娣(河南):全国人大常委会要重视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
建议加大民族立法力度
黄保尧、韦继松等(广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民族立法方面力度还不够大。建议:1.抓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订工作。2.抓紧对民族自治区自治条例的审批、协调工作。3.抓紧制定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4.在民族立法中,要充分考虑到民族地区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马德良(青海):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也是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前提条件。要切实抓好民族工作,抓紧制定出台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民族宗教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希望监督法尽快出台
聂璧初(天津):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监督、外事等方面工作成绩很大,并带动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方面的工作。制定监督法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抓紧工作,使监督法尽快出台。
保永康(云南):提两点建议:一是希望本届人大在最后一年的工作中促使监督法出台;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对地方各级人大的机构设置加以统一和规范,以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
陶爱英、赵瑞隆等(广西):希望尽快出台监督法,使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得到规范,走上法制轨道,更好地行使人大的监督权。
加强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陶西平(北京):对加强监督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依法对预算、决算进行严格审查。二是要审议国务院对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三是要加强对领导违法和法人违法的监督。四是要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指导。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后工作中,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用够。
曹策问(河南):作为人大代表,要具备这样的意识,即人大既是立法机关,又是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关,要提高监督意识,大胆监督。
景献琢(河南):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任命的干部的监督,这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
加强监督议案办理
吴咏诗(天津):有些部门答复代表成为一种公式化的工作,代表真正满意的不占多数。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向代表发征询意见表,请代表对答复情况作出评价,常委会汇总后向代表和有关部门公布,促进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
加强对大案要案的监督
王日新(河南):现在人民群众对人大加强法律监督,促进执法机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抱有很高期望。今后,人大要开展经常性、程序性、实质性的监督,同时,各级人大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立法和法律监督上,加强对大案要案的监督,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和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工作扎实
杨明、郭濬清等(云南):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在香港回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而且做得很深很细,有力地捍卫了国家的主权,排除了港英当局设置的障碍,得到了香港同胞和世界人民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扩大了我国的影响,也证明了小平同志“一国两制”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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