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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改革发展中的新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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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9-04
第9版(理论)
专栏: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探索

  积极探索改革发展中的新问题
于幼军
在改革发展新阶段,在实现具有全局意义的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历史任务面前,我们必须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探索和科学解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从广东的情况看,有这样几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努力探索和认真解决。
如何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江泽民同志指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一条不能动摇。任何动摇、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作法,都会脱离社会主义的方向。
然而,坚持公有制并非固守某种具体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传统的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两种具体实现形式。如果把公有制和它的实现形式等同起来,囿于已有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不敢越雷池半步,就会堵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道路,制约甚至窒息公有制的优越性。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必须与生产力水平和发展要求相适应。所有制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同一种所有制可以有不同的实现形式。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一样,公有制需要有多种实现形式。
我们今天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定要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的原则,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创新。
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份,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的重大问题。探索、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当明确,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不仅决定了我们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决定了要通过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来加快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次应认识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受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的支配和法律的规范、约束,非公有经济成份的性质、功能与资本主义条件下有所不同,它们客观上起着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成份。当前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靠创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来实现,而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则要通过法律、政策加以有效的引导和规范,使其健康发展。
如何做到既鼓励部分地区、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又要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避免出现两极分化。
首先,应清醒地认识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原则和优越性所在。但是,共同富裕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能理解为同步富裕,它需要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实现。现阶段我国要通过发展市场经济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搞市场经济,就要允许并鼓励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公平竞争去获得利润,这就会使社会上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由于各地区的条件和基础不同,发展不平衡,并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不平衡不仅不会削弱,而且在某些阶段还可能呈强化趋势,所以不同地区存在先富、后富和富裕程度的差别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差别的存在,只要不是富的越富、穷的越穷,呈现向两极扩大的趋势,而是朝着共同富裕方向运动的先后之差和程度之别,就是正常的,就不是两极分化。它的存在不仅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所必需的。不承认这种差别,不切实际地搞同步富裕,只会带来普遍贫穷。
其次,应明确在社会主义国家,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们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后富的地区和人们,以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如果地区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就要导致社会不稳定,反过来危害社会发展。缩小地区之间富裕程度的差距,应采取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思路和方法,按照区域经济梯度发展和区域经济合理分工合作的规律,通过政府适度的地区倾斜政策,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通过倡导和推动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积极发展经济、技术合作等,帮助落后地区加快发展,而不能搞平均主义,更不能“一平二调”、“抑富济贫”。防止社会成员之间出现贫富差别过大,主要应通过鼓励帮助人们凭借勤劳致富摆脱贫困,通过引导先富起来的人们为社会多作贡献,通过所得税等进行调节。
如何实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机结合。
实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机结合,除了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原则,努力探索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以外,当前亟须解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坚持和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探索、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弄清楚实行这一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所决定的。其次,应弄清楚“按劳”的确切内涵,是单纯按劳动时间,还是也按劳动的效率及产生的效益进行分配?如果是前者,就难以跳出平均主义的框框,只有作后一种理解,才能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原则,对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再次,应研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资金、技术、管理、信息服务等能否参与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如何?显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上述因素参与分配不仅具有必然性、合理性,而且就是在严格的意义上,技术、管理和信息服务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管理和服务等在一般意义上,包含有脑力和体力的支出,凝结并创造价值。他在研究价值创造时,把这些因素抽象掉,只是为了理论研究的方便。在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技术、管理和信息服务对于价值创造,发挥着日益巨大的作用,当然应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至于资金,也要作具体的分析。在个体、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办的企业中,资本参与分配,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而在改革中涌现出来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企业里,劳动者把自己过去劳动所得积累的资金投入生产,并参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由此而拥有的股份或股票,以及通过按股分红、股息等途径所获得的分配收益,则应视为劳动者过去劳动的凝结,而不是什么剥削所得。
实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相结合,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二是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我们应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中国的国情,朝着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目标,循序渐进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把发展民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在政治生活中更加充分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我们还应通过深化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变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为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宏观调控市场,把工作重心放在社会管理和宏观经济管理上,努力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
实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结合,要正确认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通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共同理想、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防止和遏制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引导、规范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这方面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比如,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如何既坚持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方向,又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构建社会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以党的六中全会《决议》为指导,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研究,认真解决。
如何全面把握和运用邓小平发展理论,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努力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宝库中,发展理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蕴涵着丰富的内容,闪烁着辩证法的思想光芒。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准确地运用这一理论,提出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稳定持续发展。要使这两项重大战略决策落到实处,就必须在邓小平发展理论指导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发展观念和思路。应充分认识到,发展是硬道理,但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重复建设,不顾质量、效益的增长,破坏环境、危及子孙后代生存的增长,就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发展,是不可取的。应摒弃片面追求扩大规模和增加数量的经济增长观,确立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与效益的基础上争取较快增长速度的经济增长观;应摒弃以物为中心、重物轻人的传统发展观,坚持以人为中心,把我们一切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都落实到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和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上;应摒弃把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增长,认为发展就是经济增长速度快,就是产值、产量增长的旧观念,确立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两个文明共同进步为目标的新观念;应摒弃不顾、甚至以破坏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生态平衡为代价,来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发展思路,牢固树立起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人的全面发展与整个自然生态平衡相协调;应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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