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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视晚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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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9-08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珍视晚节
季音
今年,从报上先后看到两起高级领导干部因贪污受贿而落入法网的报道。一起是原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泽芳,他在任海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期间,接受贿赂,包庇罪犯,严重触犯刑律,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另一起是原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正厅级干部张德元,因收受巨额贿赂,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这两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即罪犯都是参加革命工作几十年、身居高位而又年逾花甲的人。韦泽芳有三十九年党龄和四十七年的工作经历。张德元也是一个参加工作几十年的老干部,判刑时年已六十三岁。他们都从事革命工作大半辈子,到暮年却晚节不保,落得个可耻下场。这两起案件让人震惊,令人扼腕,也发人深思。
为什么两个从事革命工作几十年的老干部,竟沦为人民的罪人?一般地说,当然是由于他们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不起物欲的诱惑,以致成了“糖弹”下的牺牲品。具体一点说,这和他们未能正确过好“权力关”大有关系。
如何正确对待手上的权力,是当今每个领导干部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对身居高位,即将退下来的老同志,则是个同保持晚节有关的实际考验。古人早就告诫我们:“君子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为人地位高不可怕,可怕的是道德的堕落。这是对为“官”者的忠告。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本来它只意味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不意味着任何特权。从领导岗位退下来,为的是让年轻一代从自己手上接过革命的接力棒。可是有些人却把权力当作一种捞取金钱、享受的手段。社会上不是有一个“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说法吗?韦泽芳等人信奉的就是这一条,他们把退下来看成是自己权力的丧失,于是抓紧在临下来前利用权势大捞一把作为“补偿”,企图在晚年挥霍享受,结果却在法律面前碰得头破血流。
报纸在报道张德元受审情况时,公布了他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它反映出这个正厅级干部竟然对国家惩治贪污、贿赂的法律完全无知,不知道收受礼金、红包、回扣等都是早有明文规定的受贿行为。他对法律的无知,也是驱使他肆无忌惮地侵吞人民财产的因素之一。由此使我们看到,一个国家干部,包括即将退下来的干部,如果长期不读书,不看报,不学习文件与法律知识,在一定的气候条件下,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
一个参加革命几十年的老干部,过去长期辛辛苦苦做了大量工作,人民是感谢他们的。但作为革命干部和共产党员本人,应该把它看成是自己的本分。有些人则不然,他们把所有工作成绩统统记在自己的“功劳簿”上,在即将退下来的时候,向组织上伸手,要这要那,把所谓“功劳”变为进行此种交换的筹码。这种居功自傲情绪,如果任其恶性发展,很可能滑到违法乱纪的道路上去。韦泽芳等人的犯罪,不能说与这种错误思想毫无关系。
现在,每年都有许多干部因为年龄到了“线”,从领导岗位上退休,或者退居二线。他们都有个珍视晚节的问题,即在退休前严守党纪国法,站好最后一班岗,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于心无愧的答卷。唐朝王勃所作《滕王阁序》里有两句有名的话:“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两句话很值得今人借鉴。确实,虽然我们的头发白了,行将退休,但当年参加革命的初衷不能丢,面对当今既繁荣昌盛,又充满诱惑的世界,我们应当头脑清醒,革命意志更加坚定,决不能失去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青云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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