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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爱害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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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24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溺爱害子
季音
九月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刑事案件,罪犯陆骏因严重贪污与挪用巨额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据报道:今年才二十七岁的陆骏,本来有个美好的家庭,父亲是某部门的领导,母亲也是个国家干部。
陆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不久,就因表现不好被单位解聘。父母通过关系,把儿子送到另一个金融部门。陆骏利用工作之便,先后侵吞公款四万余元,挪用公款一百九十多万元。为了防止“东窗事发”,父母四出借钱,帮他补“漏洞”;在案情即将暴露时,父母又陪儿子南下福建追款……父母千方百计的“保护”,并没有促使儿子悔悟,而是愈陷愈深。陆骏被正式拘捕时,他对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妈妈,这回你再救不了我了。”
陆骏的犯罪,主要是他经不起钱财的诱惑,责任全在他自己。但也可以看出,其中父母的溺爱,无疑起了很不好的作用。天下父母,谁不爱自己的子女?谁愿子女沦为罪人?但是爱子女,绝不能溺爱。陆骏的父母爱子女成了无原则的溺爱,实际上成了迁就纵容,使儿子有恃无恐,以至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这起家庭悲剧,实在值得人们深思。
严格教育子女原是我国的一个优良传统,历史上此类古训可谓多矣。有句著名的话:“爱子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意思是说,如果不以正确的道德准则爱儿女,那恰恰是害了他们。清朝一位姓申的学者说得更尖锐:“爱子不教,犹饥而食之以毒,适所以害之也。”疼爱自己的子女却不教育,就好像他饿了给他吃毒品一样,坑害了儿女。这是何等可怕!这些话,显然都是古人治家的经验之谈。我国的革命前辈,历来也十分注意严格教育子女,不搞无原则的溺爱。在这方面,不少老革命家堪称模范。革命老人吴玉章就是其中的一个。他曾说:“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我以为最主要的应该是爱和严相结合。在生活上既要给子女适当的父母之爱,在政治上又要严格要求他们,特别是要舍得让他们到艰苦环境中去锻炼,在风雨中成长。这才是真正的爱。”吴老所说的政治上的严格要求,当然包括为人道德的一些基本要求在内。
如今,在我们不少家庭里,对子女的爱,往往只做到了吴老所说的前一点,而忽略了更为重要的后一点,只是一味地溺爱子女。更有甚者,有些干部为了子女甚至大搞不正之风,为给子女找一个“肥缺”而拉关系,“走后门”,通过不正当途径出国,等等。他们这样做,既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实则也是害了子女。有些干部的子女以后走上违法乱纪以至犯罪的道路,往往由此而起。
当然,一个青年的犯罪,原因是多方面的,并不都是由于家长教育无方,在这方面,社会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也有些子女背着父母在外胡来,以至沦为罪犯,可见主要还是本人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能抵御外来的诱惑。因此,家长要注意帮助子女消除在与社会接触中受到的不良影响,同时要严以自律,作出榜样,这是最重要的。身教重于言教,家长本人的日常言行,对子女是最有效的活教育。每一个家长,特别是国家干部,都应当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以此影响和引导子女走上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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