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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助学金问题答读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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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7-21
第3版()
专栏:

关于人民助学金问题答读者问
中央高等教育部人民来信组
自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日中共中央“关于保证完成一九五四年全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决定”发表后,各方面纷纷函询高等学校享受调干学生人民助学金的条件,兹特答复如下:
享受调干学生人民助学金的条件:凡参加革命工作两年以上的政府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学校、国营厂矿企业及部队(包括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在职干部,经原机关或所属领导部门批准报考,录取入学后,得按调干学生人民助学金待遇。凡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任何部门的干部,入学后一律按一般学生人民助学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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